張麗善盼《財劃法》修正要快 地方無法等太久
行政院13日舉辦《財劃法》座談,雲林縣長張麗善(前中)盼修正要快要有期程,地方無法等太久。(雲林縣政府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雲林縣長張麗善13日前往行政院參加「新版財劃法引發的分配爭議及後續處理事宜」會議,主張115年度中央普通統籌未分配數345億元立即分配予地方;一般性補助財政均衡未分配數301億元儘速分配;計劃型補助分配依據不明,請儘速明訂地方財力等級,並以減輕地方財政負擔爲原則訂定。盼修正要快要有期程,地方無法等太久。
張麗善會後表示,《財劃法》修正後雲林縣統籌分配款有246億元,加計劃型補助共計345億元,只比去年多4億元。雲林是農業大縣,本來農水路補助有2.3億元,變只剩5300萬元;畜舍改善本來4.8億元,剩2.1億,光這2條就超過4億元,還有其他很多,不是打折就是刪減預算,甚至還有掛零不補助。
張麗善表示,對此卓院長也認爲不公平,迴應雲林農產值、工業用地貢獻第1,稅收也是前10名。目前《財劃法》未將雲林的農業貢獻設算在內,的確對雲林不公平,會再深入瞭解,但要透過修法來解決。
張麗善提到,地方政府預算編列在即,中央若以拖代變,可以拖延很久,重新修法曠日廢時,希望中央能給大家一個期程。此次會議中央有釋出誠意聽取地方意見,希望能夠解決問題,而不是講完後沒有結論。
張麗善強調,雲林縣是全國第1大農業縣,也是全國糧倉,守護着臺灣的糧食安全。但如果地方財源不穩定,基礎建設不足,不僅農業發展受限,國家的糧食安全也將受到威脅。
張麗善呼籲中央,立即分配115年度中央普通統籌未分配的345億元予自有財源不足的縣市。
115年度一般性補助財政均衡未分配數301億元儘速分配予財政差短的縣市。儘速公告財力等級,作爲計劃型補助分配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