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修正增地方收入 竹縣統籌款約增185億
立法院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新竹縣統籌分配款約可提高至185億元,縣長楊文科樂見財政自主,認省立學校、勞健保等中央事權應維持中央負擔。(羅浚濱攝)
縣府31日召開本年度最後一次主管會報,財政處長彭惠珠說明立法院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新竹縣統籌分配款約可提高至185億元。縣長楊文科樂見財政自主,認省立學校、勞健保等中央事權應維持中央負擔。
彭惠珠表示,修正並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內容,包含統籌分配款的垂直分配、水平分配及一般性補助款的額度規定,垂直分配即將普通統籌款提高到96%,所得稅分配比例提高至11%、營業稅提高到100%、貨物稅維持現行,土增稅上繳中央則改爲歸地方,使統籌分配稅款稅源增加3753億元,但總統還未公告。
彭惠珠說,分配到地方則是修正水平分配內容,修法後直轄市與縣市適用同一指標及分配,包含營利事業營業額30%、人口數45%、土地面積10%、財產稅成長率序位分數10%、非課稅收入佔自籌財源比率5%共5項。
彭惠珠指水平分配調整內容對於新竹縣、市較爲有利,縣市原先指標只有兩項,例如原來的營利事業營業額僅佔3.6%,這也是過去常說新竹地區所得稅上繳中央金額很多、回配率卻低的主因,經此次調整爲26.06%,再加上人口數比率,對新竹縣較爲有利。
不過,中央補助地方的經費,除了統籌分配款外,還有「一般性補助款」及「計劃性補助款」,此次修法內容包含一般性補助款不能低於修法前一年的預算編列數,據此修法,一般性補助款可保留。但計劃性補助款佔中央補助的大宗,新竹縣約118.86億元預計會被中央收回。
彭惠珠認爲,縣府預計可獲得普通統籌分配款185億元、土地增值稅5.2億元,扣除計劃型補助收入118.86億元,合計約爲71.34億元,但縣府可能承接中央下放的部分事權,將擴大歲出規模,不過項目還不明確。
彭惠珠並指目前代辦經費如公路運輸、托育服務管理、農路改善、身心障礙照顧服務等,參照111至112年實際數估算約爲17億元,另外尚有老農津貼、勞健保費、省立學校、省立醫院、災害經費等不明確、需中央修法始能將事權下放地方的項目。
此外,預計彌補歲入歲出差短數26.95億元、彌補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短少數12億元,預計縣府收入淨增加數約爲15.39億元,也須留待其他新增事權所需因應項目。
楊文科認爲,若考量中央將事權下放地方,會增加地方財務負擔,甚至可能「倒貼」,盼中央做的事情能繼續由中央完成,包含省立學校、醫院、勞健保的部分,讓地方財政更健全、有餘裕造福鄉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