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地方槓中央 黃敏惠:中央計算公式對小城市不利

嘉市長黃敏惠(左)副市長林瑞彥(右)。記者魯永明/攝影

臺中市長盧秀燕今天號召藍白與無黨籍15個縣市首長齊聚臺北,爲財劃法共同向中央提出三大訴求,嘉市長黃敏惠上午參加中秋愛心伴手禮開賣記者會表示,所有的資源大部分仍掌握在中央,中央擁有更多的財力與資源,有權力分配。在分配過程,特別是跨縣市的部分,應該要更加均衡。嘉市人口面積少,在這麼小的基礎上,任何制度或方式,對我們來說都相對不利。

黃敏惠說,「若以人口來比,我們人口數相對較少;若以土地來比,我們土地規模也有限。在這麼小基礎上,任何制度或方式,對我們來說都相對不利。不過,制度終究還是得靠自己建立,我們只能自立自強。就像各個身心障礙團體和相關機構一樣,每個人都靠自己努力一步步站起來。當我們自立自強後,力量逐漸匯聚,就會形成正向循環,帶來更多支持與資源。就拿風災困境,我們看見大家同心協力力量。這就是我們前進的方向,即使外在環境不利,仍要靠自己努力,創造屬於我們的正向循環。」

副市長林瑞彥稍後參加心理健康月活動也表示,中央對地方財政協助不只是「統籌分配款」,實際上含3部分 :第一統籌款,第二一般性補助款,第三計劃性補助款。這三項加總起來,纔是中央對地方完整財政支持。然而,財劃法修正後,中央不斷強調縣市政府近年從中央多拿4千多億元,因此許多事情應由地方承擔。但中央只談統籌款的增加,卻忽略其他2項。

事實上,一般性補助款與計劃性補助款不僅沒有增加,反而減少約2千億元。加上中央以「事權下放」爲由,要求地方承擔更多業務,同時提高計劃性補助款地方配合比例,等於地方須自己負擔更多支出。這些現象,中央沒有完整告訴大家。

因此,若把這些增減加總起來,地方政府到底有沒有獲得更多補助,其實仍不明確。媒體報導連綠營屏東、臺南縣市都表達相同聲音,指出中央給地方補助實際縮減,這正是被忽略部分,計劃性補助款與一般性補助款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