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販老闆強吻女工讀生 法官判處拘役60日…女檢上訴結果出爐

彰化縣一名菜販僱用未滿18歲的女工讀生,卻趁開車送菜時,突問女學生「妳有沒有一點點喜歡我」,還強勢親吻女學生,女生當場下車報警,彰化地方法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這名菜販老闆去年僱用女工讀生,趁二人開車送菜時,老闆突把車停在路邊,問坐在副駕駛座的女工讀生「妳有沒有一點點喜歡我?」,女生答「沒有」,老闆用手指戳碰女生的手2、3次,要求女生看着他,表示有話要說,卻趁機親吻女生的嘴約2秒後,女生將他推開,下車報警。

菜販老闆坦承犯行,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男法官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菜販老闆判處拘役60日,但女檢察官認爲,菜販老闆雖坦承犯行,但對案情避重就輕,調解時也未向女工讀生真摯道歉並取得諒解,犯後並無悔意,認爲量刑過輕而提起上訴。

彰化地院簡易庭二審合議庭法官依據女工讀生門診病歷紀錄、心理衡鑑報告發現,發生性騷擾案後,女學生情緒變得十分敏感、容易哭泣,當看到性騷擾相關資料或新聞時,就會睜大眼睛、呼吸急促,也會半夜突然驚醒哭泣,需在母親陪伴下才能安心睡着。

且女生說事件後常覺得難過、害怕、想哭,無論在家或在學校,當安靜下來或發呆時,會因回想該事件而難過、睡不着覺、頭痛不適。

合議庭法官認爲,女工讀生所受心理創傷非微,迄今仍難以平復,但被告至今未向被害人真摯道歉並取得諒解,犯後並無悔意,因此撤銷原判,改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一名菜販僱用未滿18歲的女工讀生,卻趁開車送菜時,性騷擾親吻女生,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將他判刑4月。記者林宛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