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漏報挨罰2000萬!蘇震清怨「要跑屏東、臺北2分署」:糟蹋我

前立委蘇震清遭監察院查出不實申報財產,一共裁罰2000萬餘元,蘇20日不滿道,他是漏報並非犯法,不懂爲何挨罰這麼重,而且還要分臺北、屏東2個分署執行,「要糟蹋我,也不要糟蹋這樣」。(謝佳潾攝)

3年前,時任立委蘇震清除因SOGO經營權收賄案遭重判10年徒刑外,還遭監察院查出不實申報財產達1.2億餘元,一共裁罰2000萬餘元罰鍰,蘇20日至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進行第7次協商,他不滿道,他是漏報並非犯法,不懂爲何挨罰這麼重,而且還要分臺北、屏東2個分署執行,「要糟蹋我,也不要糟蹋這樣」。

蘇震清指出,他在當立委時,有借用他人帳戶去做其他理財的東西,但因助理沒有申報,所以變成了漏報,而依法漏報就是追查5年的漏報情形,但「這是漏報不是違法」,漏報是事實,他接受處分,不過爲什麼是處以這樣大的重罰,而且明明是單一由監察院處分的案件,卻在屏東分署分3案件、臺北分署分2個案件,讓他南北兩地奔波。

蘇震清無奈道,漏報財產的罰鍰是有級距的,比如2、30萬至幾百萬,也就是說,中間有一個很大的差距,但他都是直接被處罰最高最重的那個,這樣不會很奇怪嗎?況且忘記申報也不是故意的,主要就是助理不熟悉法令,如果助理知道借用的也要處理,肯定是會申報的。

「要糟蹋我,也不要糟蹋這樣。」蘇震清續道,大家都知道他住屏東,從以前選舉開始他的戶口就在屏東,從沒遷出去過,他不懂爲何同一件案子會分臺北、屏東2個分署執行,去年他就向臺北分署申請將案件移至屏東分署一併執行,但卻遭駁回,他實在百思不得其解。

爲了漏報挨重罰,蘇震清提過各種申訴也打行政訴訟,但全部失敗,他說,他已經很清楚解釋他的金流來源,並沒有財產來源不明、隱匿財產的狀況,而且他當了6年議員、16年立委,所有的財產早就被查得清清楚楚,但現在就是說了也沒用,不過他還是想讓外界知道,不管是一案分2地執行或是罰鍰過重,都是沒有道理的,同時也請屏東分署協助要求臺北分署將案件移至屏東一併處理,以及後續的償還動作。

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表示,蘇震清的罰鍰就屏東分署部分是800萬餘元、臺北分署是1200萬餘元,是否一併執行,需由臺北分署向屏東分署囑託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