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噴肌樂、塗藥膏?醫療志工赴花蓮救災「什麼都不能做」洩氣返家

大批「鏟子超人」涌入花蓮光復鄉協助救災。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陳敬豐攝影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流釀災,重創花蓮光復鄉,當地涌入不少熱心的「鏟子超人」協助清淤,也有醫療人員趁休假前往當地,但赴現場的護理人員說,在現場光是要幫忙清理傷口就受到一堆限制,被叮囑「需依醫囑才能執行醫療行爲」,不僅不能噴肌樂,也不能塗含有抗生素的藥膏,如今衛福部宣佈統一管理醫療志工,也應說明於當地可以實際提供什麼服務,別讓他們到現場卻「什麼都不能做」。

趁着中秋連假前往光復鄉協助的急診護理師小米(化名)說,「我到了現場卻什麼都不能做,最後只能泄氣回家」。根據衛福部推估,光復鄉至少有400多名醫療志工前往協助。

小米表示,現場有非常多鏟子超人、志工,因協助清淤而受傷,但是持有護理師執照的她,在現場唯一能做的就是生理量測、用食鹽水清傷口或衝眼睛、拿紗布蓋傷口,或是拿冰塊幫志工降溫,如果身旁沒有藥師或是醫師,無論是成藥、處方藥都不能提供,面對志工被玻璃劃破等,即使手邊有含抗生素藥膏,都要請患者假裝是自備藥品,要患者自己擦。

小米說,到現場後,表明自己是醫療相關人員,就可以加入羣組,但羣組中不斷強調「沒有醫囑就不能執行醫療行爲」,連肌樂都不能幫志工噴,因肌樂中含有藥品成分,唯一能幫忙改善痠痛的產品是「一條根」,其主成分爲精油而非藥品。

另外,也有民衆穿了不合腳雨鞋,腳長水泡,痛到不能走路,如果護理師要幫忙處理志工的水泡,得先請民衆到距離20分鐘路之外的醫護站,民衆必須拖着痛苦到不能走的腳步,才能找人協助戳破水泡、塗抹藥物,未到醫療站執行,都是違法醫療行爲。小米批評,民衆已經痛到不能走路,還要走20分鐘才能處理傷勢,「實在不合理」。

小米說,現場來了各地的熱心護理師,若要有醫囑才能提供藥物,可能需要更多醫師的協助,不然護理師的專業幾乎派不上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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