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賣家狂追問 他理智斷線「騙手機變硬搶」!下場關7年半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林姓男子前年1月間假裝要購買手機,再以要去車上拿錢爲由,成功騙得賣家A的手機;大約11天之後他又利用相同的手法施詐,結果因爲相約交易的超商人太多,他改口說不買了,沒想到賣家B竟追上來詢問,他當場理智斷線,乾脆持刀把手機搶走。高雄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法判處林男有期徒刑7年6個月。

▲林男原本打消犯案念頭,沒想到賣家追上來詢問,他一氣之下乾脆用搶的。(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林男2023年1月間透過臉書找上賣家A,他佯稱要購買價值4萬7500元的手機「iPhone 14 pro max 512G紫色」,雙方相約在超商門口碰面,他拿到手機之後,找藉口說要回車上拿錢,隨即搭車離開。

11天之後,林男又以同樣手法在網路上聯繫賣家B,表示想要購買2支iPhone,雙方又約在超商交易,兩人碰面後卻起了糾紛,他一氣之下持刀割斷賣家B用來裝手機的袋子,直接把東西搶走,隨後搭上曾姓同夥的車離開。

林男到案之後坦言,他曾向曾男提議有空要一起去搶手機,打從一開始他就不是真的想要交易,第二次犯案時,因爲超商人很多,他不敢下手搶,就跟賣家B說不買了,哪知道賣家B居然追上來,口氣很差詢問取消交易的原因,他當場理智斷線,乾脆持刀割了對方的袋子,把手機搶走。

高雄地院法官認爲,林男正值青壯年,並非沒有謀生能力,卻對2名賣家施以詐欺取財、持刀強盜等行爲,曾男明知林男的行爲觸法,仍協助對方逃脫,事後還收取1萬6000元贓款,2人的行爲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及社會信任,考量到他們均已坦承犯行,但都沒有與受害賣家成立調解或賠償損害,最終依詐欺取財罪、攜帶凶器強盜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4個月、7年6個月,僅詐欺取財的部分得易科罰金12萬元。

至於同夥曾男,則被法官依幫助犯攜帶凶器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