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賣演唱會門票!他靠「無卡提款」騙歌迷4萬元 下場要關1年半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有多項前科紀錄,去年10月間他在臉書社團PO文,聲稱有多餘的演唱會門票願意出讓,並以「設定無卡提款」的交易方式,從歌迷A的手中騙走4萬元,因而挨告。新竹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網際網路對公衆散佈而詐欺取財罪,累犯,判處阿輝有期徒刑1年6個月。

▲阿輝利用無卡提款方式,騙走受害者4萬元。(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2024年10月23日在臉書某社團PO文,聲稱自己有周杰倫演唱會的門票,願意出讓給其他人;歌迷A看到PO文之後,隨即傳訊息表明有意願購買,接着依照阿輝的指示,在名下帳戶分別設定3萬元、1萬元無卡提款,並把無卡提款的序號傳給阿輝。

阿輝取得序號之後,立刻前往超商使用ATM提款,總計得手4萬元。後來歌迷A發現被騙,憤而報警處理,警方調閱超商監視器畫面追查,很快便循線逮住阿輝。

新竹地院法官表示,阿輝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條例、違反性侵害防治法、涉犯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多項前科,最近一次在2024年12月才判決確定,顯然他並未從前案中記取教訓。

法官指出,阿輝無視法紀,爲圖不法利益,持續以類似手法在網路上行騙,漠視他人的財產權利,法遵循意識薄弱,主觀上惡性重大,雖然他已經坦承犯行,但至今仍未與受害的歌迷A達成和解或賠償任何費用,最終依犯網際網路對公衆散佈而詐欺取財罪,累犯,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