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鐵飯碗」?工作成效差到沒救 日2公務員能力不足遭解僱

日本佐賀縣政府於去年首次以「能力不足」爲由解僱兩名50多歲的男性職員。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 圖/Ingimage

日本新聞媒體「AERA dot.」日前報導,佐賀縣政府於去年2月29日,首次依據《地方公務員法》以「能力不足」爲由解僱兩名50多歲的男性職員。該則消息顛覆了「公務員」一直以來給人鐵飯碗的傳統印象。

據報導,這兩名職員存在多項問題,包括:不遵守工作的指示、遺失資料、需要數天完成的工作卻耗時三個月,且成果不佳等。縣政府曾爲他們提供爲期半年的「協助提升能力計劃」,但未見改善,最後決定給予「分限免職」處分,也就是解僱。

專精企業法務相關事項的村鬆由紀子律師指出,掌管日本公務員的最高人事機構「人事院」對解僱公務員有明確的規定,例如:無故缺勤、遲到或早退、長時間擅離工作且與業務無關、工作成果低劣、窗口服務頻繁引發糾紛、違反或拒絕執行職務命令、缺乏協調性常與其他職員發生糾紛等。過去,日本也曾發生類似事件。2016年,大阪市一名中學女教師因命令全盲學生「看時鐘」,以及要求行動不便的學生在實習時罰站等行爲,經勸導無效後遭解僱。2017年,一名大阪府警因多次擅離職守、拒絕巡邏,同樣遭到免職。

以上案例顯示,即使被視爲穩定的公務員職位,若長期未履行職責,經多次指導仍未改善,仍可能面臨解僱風險。但村鬆律師也表示「分限免職」旨在「維持公共服務正常運作,並非懲戒處分」,所以「通常受處分者仍可獲得全額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