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社區磁扣感應不良!基隆男怒撕公告「下場出爐」

基隆一名林姓男子去年因不滿社區電梯磁扣感應器不良,多次向社區反映均未改善,一怒之下撕爛公告。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林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圖:shutterstock/達志)

基隆一名林姓男子因不滿反映電梯磁扣感應器使用不良,多次向社區反映均未改善,心生不滿,去年4月林男在電梯看到管委會張貼的委員改選公告,認爲管委會失職,一怒之下撕爛公告,管委會調監視報警,且不同意調解,移送檢方起訴。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刑法譭棄文書罪,判處林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

林男住在基隆市中正區新豐街一處社區的C棟,但林南發現,C棟電梯磁扣感應器運作不良,他多次向社區反映後都未獲處理,因此心生不滿。

基隆一名林姓男子去年因不滿社區電梯磁扣感應器不良,多次向社區反映均未改善,一怒之下撕爛公告。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林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徐佑升攝)

於去年4月26日下午,林男在C棟電梯內,看到管委會張貼的委員改選公告時,又想到磁扣感應問題均未改善,一時怒急攻心,認定管委會「失職」,所以動手撕毀公告,導致公告不堪使用,

管委會發現後報案,警方調閱案發時電梯內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是林男涉案,並通知到案製作筆錄後移送送辦。

基隆地檢署偵查時,林男向偵辦檢察官承認犯行,因行爲損害社區管理委員會及社區全體住戶,依毀損文書罪嫌起訴,聲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爲,林男對管委會有所不滿,應理性解決紛爭,擅自撕毀丟棄社區公告,行爲可議,應予責難。至於管委會不同意調解或和解擔心,是認爲林男再犯可能性高,爲避免其他住戶模仿,造成社區日後管理秩序、安全維護困境,也希望林男自我節制。

法官審酌林男罪動機、手段、所生損害,坦認犯罪事實,但否認主觀犯意態度,以及自述教育程度、職業、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情狀,最終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並以1千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