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離婚訴訟!老韓男「搭捷運點番仔火」燃毀車廂 法院判刑曝光
▲南韓67歲元姓男子今年5月底在首爾地鐵縱火,火勢瞬間在列車燃燒。(圖/首爾南部地方檢察廳)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一名67歲元姓男子因不滿離婚訴訟結果,今年5月底企圖在首爾地鐵5號線車廂內縱火尋求社會關注,當列車行駛至隧道時潑灑汽油、點燃布料,導致23人吸入濃煙送醫、129人現場急救,1節車廂嚴重燒燬,財損達3.3億韓元。對此,法院今(14)日進行一審判決,依殺人未遂等罪名,判處元男12年有期徒刑。
根據《韓聯社》,首爾南部地方法院刑事合議15部(部長法官爲樑煥丞)於14日上午進行判決,指出元男因不滿離婚訴訟結果,對社會心生怨懟,因此竟於5月31日上午8時42分,在搭上載有487名乘客的首爾地鐵5號線列車後,趁列車行駛至汝矣渡口站與麻浦站間的河底隧道時,將汽油潑灑於地板並點火,引發火災。
火勢雖然在短時間內撲滅,卻仍造成元男及其他無辜乘客等23人吸入濃煙嗆傷送醫,另有129人接受現場治療,其中一節車廂嚴重燒燬,造成超過3.3億韓元(約新臺幣790萬元)財物損失。
▲元姓男子涉嫌在首爾地鐵縱火。(圖/達志影像)
法官指出,元男爲了引起社會關注,事前精心策劃犯案,先購買汽油,並多次前往地鐵站勘查,他甚至在案發前解除定期存款、解約保險與基金,將資產匯給親屬,顯示已預做身後準備。調查顯示,他原先有輕生念頭,最終決定在地鐵車廂縱火,以求成爲社會焦點。
法官在宣判時痛斥,元男選擇在列車穿越隧道期間縱火,使乘客難以逃生,罪行極爲惡劣,因此判處元男12年有期徒刑,「此舉嚴重破壞大衆對公共交通安全的信任,且除少數受害者外,損害尚未完全恢復,重刑不可避免。」
據悉,檢方先前曾請求判處元男20年徒刑,但法院考量他並未造成人員死亡,最終量刑爲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