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女友分手! 男揚言「下降頭」嗆:可怕的是我養的小鬼
有男子因不滿被女友分手,不斷的對前女友騷擾外,甚至還揚言要對前女友下降頭,還要向其家人散佈前女友婚外情、賣淫等事。(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雲林有男子因與女友分手後,便開始不斷傳訊息騷擾女友,甚至揚言要向前女友的家人散佈前女友婚外情與賣淫等事,男子還聲稱自己有養小鬼,還要對前女友降頭,並說「可怕的不是我,而是我養的小鬼」,讓前女友不堪其擾;雲林地院法官審理後,最終處男子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可上訴。
據判決書記載,一名男子阿強(化名)和女子阿芳(化名)原本是男女朋友關係,雙方於2023年間分手,阿強竟心生不滿,便開始傳送訊息與恐怖圖案給阿芳,甚至,還多次以無號碼顯示撥打阿芳的手機,以及其工作地點的電話,長達2個月。
阿強聲稱自己有養小鬼,且說「可怕的不是我,而是我養的小鬼」,並打算對阿芳下降頭,用小鬼傷害阿芳家人,還揚言要向阿芳的家人散佈阿芳婚外情、賣淫的事情,另外,阿強還曾開車故意撞倒阿芳停在公司旁的機車,且當兩人在車上談判時,因談判破裂,阿強竟以手掐阿芳的脖子;對此,阿強於偵訊、法院準備程序中,對於上述的犯罪事實坦承不諱。
雲林地院法官認爲,阿強與阿芳分手後,不思理性處理與阿芳之間的感情問題,反而持續騷擾阿芳,其行爲確實不應該,考量阿強坦承犯行,與阿芳成立調解,而阿芳也表示不再追究,最終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阿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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