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利生態及居民權益 彰化大城陸域風電認定不應開發
環評委員認爲,大城風場陸域風力發電開發對生態及當地居民權益有顯著不利影響,決議本案不應開發。圖/實習記者林沂葳攝影
環境部今天召開「彰化大城風場陸域風力發電開發計劃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議議程,環評委員認爲,本案對生態及當地居民權益有顯著不利影響,如鳥類飛行軌跡、振動、眩影等,認定不應開發。
本案開發單位爲日威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規畫於彰化縣大城鄉南側海堤內設置3部陸域風力機組,總裝置容量12.78MW。本案設置陸域風力發電系統經地下纜線串聯風力機組後,連接至大城變電所。
在第2次審查中,環評委員要求開發單位檢核噪音、眩影對鄰近敏感受體影響評估結果的合理性及正確性,並補充說明風機營運期間產生的低頻及眩影對敏感受體,如民宅、養殖業等,提出減輕措施評估成效,並提出佐證資料。
針對眩影影響,開發單位表示,將擬定風機停轉時間,避免運轉造成眩影影響。原影響年累積介122至187小時,停轉機制落實後將介於6至11小時。地方發展回饋包含學童補助、敬老津貼等,承諾營運25年每年提撥。
西港村長陳儀興表示,爲何風機一定要建在居民的生活區塊,鄉下生活經濟來源已經相當困難,年輕人不斷外流,難道要老人家生活都帶着恐懼的心嗎?風機也會造成鄰近居民躁鬱症,希望環境部要將心比心,退回本開發案。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洪新有表示,把國有地給業者蓋風電來傷害農民,道理何在?幾十年前六輕讓漁民沒辦法工作,後來漁民不得已上岸種地瓜和養蜆,結果政府現在又要讓農民沒辦法生存,請政府拿出土地正義,土地應該是安居樂業的地方,滅村將是風機開發的結果。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全國7成的蜆產自彰化大城鄉,年產值約2億元,而肉鴨飼養數量約76萬隻,佔彰化縣產量約41%;蛋雞約245萬隻,佔彰化縣產量約12.24%,是重要的禽肉及蛋品的生產地,大城鄉更是全國地瓜盛產地。風機設在盛產地,勢必造成產量減少、物價大漲,以及其他風機負面影響包括地價、房價、低頻噪音、眩影、健康影響與生態衝擊,本案應被退回。
臺灣能源效率協會理事長賴欣儀則持不同意見,她說,用電安全上大家沒有共識,電力缺口上以及農村發展,透過能源開發也帶來發展可能性,也可能讓青年回鄉,相信透過充分溝通和善意,潔淨能源和區域發展其實不會互斥。臺灣淨零科技產業聯盟理事長王順仁也表示,應該把握產業翻轉的機會。
環委表示,風機眩影不止是對住戶有影響,也包含振動對敏感養殖魚種的影響,可行性也應該檢討,例如這3支風機是否真的非做不可?業者或許認爲能源對當地有幫助,但和負面影響相比,對居民來說可能就不切實際。
經過內部討論後,環評委員認爲,依據生態調查資料,風機及輸配電線衝擊區發現有黑翅鳶、小燕鷗、鳳頭燕鷗、燕鴴及紅尾伯勞等保育類鳥類,經鳥類雷達調查報告,鳥類軌跡飛行穿越預定風場密度高,且風機設置位置產生的噪音、振動及眩影對敏感受體如民宅、水產及禽畜養殖業等有加重影響之虞,經認定本案不應該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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