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詢問女性求職者婚育情況」 陸「這省」發布新規
大陸湖南省總工會6日發佈《湖南省女職工權益保障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要求除個人基本資訊外,不得進一步詢問或者調查女性求職者的婚育情況。圖爲湖南長沙街景。(中新社)
大陸湖南省總工會6日發佈《湖南省女職工權益保障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內容提到,用人單位在招錄(聘)過程中,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限定爲男性,或者規定男性優先;除個人基本資訊外,不得進一步詢問或者調查女性求職者的婚育情況。
陸媒「金融界」報導,智聯招聘剛發佈的《2025中國女性職場現狀調查報告》顯示,女性遭遇最多的職場不公現象爲「求職中被問婚育」,有62.5%的女性選擇此項,高於去年(48.8%),但僅18.5%男性有過求職被問婚育的經歷。
另外,女性因婚姻和年齡影響職場前景的佔比,分別爲48%和46.2%,比率均高於男性,僅9.5%的男性表示婚姻影響職場前景;同時,女性在工作中遭遇性別歧視的比率爲36.9%,較去年的54%有所下降,不過比率仍然遠高於男性(11.3%)。
觀察者網10日稱,上述湖南省該提示函內容提到,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爲入職體檢項目,同時,也不得將限制結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狀況作爲錄(聘)用條件。另外也規定,不得以性別爲由,拒絕錄(聘)用婦女,或者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錄(聘)用標準。
該函也要求,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資和福利待遇、予以辭退、單方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約,同時,也不得安排從事國家規定的經期、孕期、哺乳期禁忌勞動。同時,須依法做好體檢、婦科檢查和「兩癌」(子宮頸癌、乳腺癌)篩查;要落實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保障產假、護理假、育兒假等假期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