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以為沒店面就沒事 婚攝、婚秘達這門檻就要繳稅

婚禮示意圖。圖/彭園婚宴會館提供

隨着時代推進,現在許多新人也會在網路上找婚紗攝影、婚禮籌辦、新娘秘書等專業服務,不一定是大公司,常見個人或小型工作室在經營。國稅局提醒,這些接案的攝影師、新秘、婚禮企劃,如果有收費,不管有沒有開店面,都要注意「是否達報稅門檻」。

高雄國稅局指出,根據臺灣的《營業稅法》規定,只要民衆是在臺灣提供服務並收錢,不管是租婚紗、拍婚紗照、辦婚禮活動,還是幫忙化妝做造型,都算是「有在做生意」,依法應該繳營業稅。

國稅局再進一步解釋,就算只是透過IG、FB、蝦皮、小紅書、LINE等管道接案,只要有收費,就應該要申請「稅籍登記」,而且稅籍登記必須在開始接案前就辦好,這樣纔不會被認爲是「偷跑」或「漏報」。

不過,如果你只是偶爾接案、每月賺的不多,也有例外。國稅局補充說,2025年起,只要你的「月收入沒超過5萬元」,可以暫時不用辦稅籍登記(2024年以前的標準是4萬元),但只要收入超過這個數字,就要儘快補辦,否則一旦被檢舉或查到,還可能被罰錢。

國稅局提醒,很多人以爲沒開實體店就不會被查,但現在政府也會留意社羣平臺或網路上的接案行爲,如果個人長期接案、收入也穩定,爲了避免被認定違規,最好主動了解稅務規定,該登記就登記,補辦也還來得及,還能減輕可能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