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役替代役勤務召集助花蓮重建 內政部:若未報到可罰20萬、處2年徒刑

內政部表示,已覈定花蓮縣政府啓動替代役備役役男勤務召集,自10月13日至17日及自10月20日至24日分二梯次辦理,每梯次召集120人,共計240位備役役男投入協助災後復原工作。圖/內政部提供

爲因應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情,內政部啓動備役替代役勤務召集,統計至10月8日已動員1580人次救災人力。內政部役政司長沈哲芳表示,若備役役男未報到,可依現行「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2條規定,針對不就職役或擅離職役處置,可處20萬元以下罰金,或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內政部今部務會報安排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報告「替代役役男支援協助馬太鞍溪堰塞湖專案防救災情形及精進措施案」。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這次因應馬太鞍溪堰塞湖災情,內政部第一時間跨區動員現役替代役,並啓動備役替代役勤務召集,統計至10月8日已動員1580人次救災人力,讓受災地區早日恢復原貌。

內政部說明,自9月24日起,首次啓動跨縣市調度替代役支援機制,分批調派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替代役訓練班役男前往花蓮光復鄉支援災後復原任務,役男化身鏟子超人,協助當地民衆清淤、清理家園與校園,並協助收容安置、物資發送、志工引導等工作。

內政部表示,這次馬太鞍溪堰塞湖災情嚴重,已覈定花蓮縣政府啓動替代役備役役男勤務召集,自10月13日至17日及自10月20日至24日分二梯次辦理,每梯次召集120人,共計240位備役役男投入協助災後復原工作。現役役男部分,同時採輪替方式,由不同縣市役男分批投入支援,擴大花蓮復原重建動能。

媒體詢問若備役役男未依規定報到會如何處置,沈哲芳則說,現階段是依照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2條規定,針對「不就職役或擅離職役」處置,但累計時間必須超過七日,對於即時時效有所欠缺,因此比照後備軍人勤務召集等相關法規,勤務召集違規刑責爲3年以下,演習召集爲1年以下,此草案已送至行政院研商,也有立委提出修正案,盼儘快通過以完善備役召集的法規。

爲因應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情,內政部啓動備役替代役勤務召集,統計至10月8日已動員1580人次救災人力。圖/內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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