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醫前院長和「生醫美魔女」共赴宜蘭泡湯 他要賠25萬元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前院長邱仲峰前年被週刊拍到與「生醫界美魔女」義守大學教授楊智惠發生婚外情,兩人一同到宜蘭泡溫泉,楊女丈夫提告求償2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判邱應賠償25萬元,可上訴。

楊女丈夫提告主張,他和楊女2006年結婚至今,但邱竟於2023年3月16日下午2時許和妻子在寒舍艾美酒店會合後,再共乘計程車前往宜蘭長榮鳳凰酒店,並一同進湯屋泡溫泉,直到同日晚間6時許才退房離開,最後再搭計程車返回臺北。

人夫指出,媒體2023年3月21日報導此事後,他才知道兩人的關係,他認爲邱與妻子親密共赴湯屋泡溫泉,顯然超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分際,不法侵害他的配偶權,提告求償200萬元。

邱向法院指出,他雖然有與楊女一起泡溫泉,但人夫已於2018年間和楊女簽訂離婚協議書,雖未辦理離婚登記,但楊女也自2021年間離開高雄至臺北工作,與居住在高雄的人夫長期無同居事實,可見兩人已商議離婚多年,縱使兩人互動已逾越普通朋友社交分際,但侵害配偶權情節不重大,請求法院駁回訴訟。

北院認爲,湯屋是個別獨立供使用者泡溫泉、短暫休憩的私密空間,邱與楊女孤男寡女進入同一間湯屋內停留長達2小時,已非一般同事或朋友往來所可比擬,易遭人質疑兩人間有不正當往來;再者,從人夫提出的媒體報導來看,邱與楊女進入湯屋前等候電梯時,也有親密肢體碰觸,認定兩人有超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分際的交往。

判決指出,楊女與丈夫之間縱使婚姻生活不睦,但兩人既然尚未離婚,人夫就仍享有保持家庭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的權利,認爲邱的行爲已破壞人夫的婚姻生活圓滿。

再者,邱因職業及身分的特殊性,私生活易引人關注並放大檢視,卻與楊女有逾越正常社交份際行爲,致遭媒體跟拍報導而揭露於衆,對人夫家庭生活圓滿破壞力非比一般,審酌一切情狀判邱應賠償人夫25萬元。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院長邱仲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