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新壽 最快下週談T17、T18「分手費」

輝達落腳T17、T18有曙光,新光人壽與北市府將解除北士科T17、T18地上權,市府昨致電新壽,最快下週協商分手費。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光人壽和北市府爲輝達進駐啓動北士科T17、T18地上權合意解約,市府昨致電新壽,最快下週協商談「分手費」。議員遊淑慧幫市府推估,新壽之前付出成本逾卅六億元,市府若與新壽解約,輝達約要支付市府權利金約百億元;地政局長王瑞雲笑稱,「妳很懂行情」,並透露市府「終極目標」是明年六月二日電腦展時與輝達簽約。

新壽前天宣佈放棄北士科T17、T18地上權,與北市府合意解約,昨也在三大報頭版刊登半版廣告聲明。臺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合意解約一切依法、依合約,市府會持續努力。對新壽稱有補償金要捐做公益,蔣說,須跟新壽談實際想法,以及如何快速順利合意解約。

副市長李四川允諾,市府沒設定合意解約要花多少錢,只要新壽三年多花費的成本都願承擔;市府也告知輝達,讓輝達內部討論。

市府知情人士透露,談「分手費」一開始幕僚先行,包括先前繳給市府的擔保金、權利金、地租、設計費等。以設計費爲例,若新壽花上億請設計師,查覈付款單據、匯款紀錄等,市府應該會同意;再來就是類似補償金、利潤的資金成本,也就是市府先前評估的五至八億元,市府沒有設底線,只要合理即可。

臺北市議會昨質詢時,遊淑慧幫市府估算,過去新壽在T17、T18地上權案繳交履約保證金三點六五億、權利金廿九點九三億、土地租金二點七九九億,總計逾卅六億元。她也說,除和新壽進入解約程序,也應同步啓動與輝達談設定地上權金額,先前已修法不可低於市價三成,若以T12市價每坪約二五○萬元計算,T17、T18加上道路市價約三百億,專案地上權輝達恐要付市府權利金約九十至一百億元。

王瑞雲稱「妳很懂行情」,但目前還是要依照正式評估才能公佈,產發局昨起啓動估價程序,會請第三方單位來估價;至於輝達希望將兩塊基地整併成一塊,目前已啓動都市計劃,預計三個月內完成變更程序,昨早也聯繫輝達確定要選哪塊地。

至於合意解約金要如何支付?王瑞雲表示,市府會用平均地權基金支付,但依規定,若今年送議會,只需備查。市府秘書長李泰興說,依特種基金管理辦法,經常性支出可以並決算辦理,但這筆金額太大,可再討論。

遊淑慧也說,市府最好在十一月底前完成金額協商,送來議會「我們一起扛,不用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