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社宅漲租2周前才通知? 黃瀞瑩批:比一般民間房東還狠
北市廣慈社宅今年漲租金,但住都中心公告時程倉促惹民怨。記者黃義書/攝影
內政部研議修法,房東若要漲租,須提前6個月告知房客。北市社宅今年漲租金,公告時程倉促惹民怨,有人認爲漲價沒違法,但早點通知人家會死?議員批,市府從通知到真的漲房租才2周,比一般民間房東還狠。都發局說,年底前就租金、租期等研議修法草案。
依「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相關規定,社宅租金及管理維護費採分級收費方式,租金得每3年參照北市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由都發局及住都中心檢討並研議調整,今年調整租金的社宅共3處,包含斯文、洲美、廣慈社宅,變動金額依各社宅坐落區位、房型及面積略有不同,最低爲1房型140元,最高是3房型1200元。
議員黃瀞瑩接獲廣慈社宅1區住戶陳情,18坪1房型租金每月將增加600元,調整租金的過程不夠嚴謹、公告時程也太倉促。黃以廣慈社宅第1區爲例,承租戶須於租期7月31日、8月31日屆滿前3個月的4月與5月提出續約申請。
黃瀞瑩經查發現,都發局6月19日報請市府覈准該租金調整案,6月25日函送續約租金檢討方案給住都中心,住都中心7月15日才公告相關資訊,等於承租戶於租約到期前2周、1個半月前才得知要漲價,通知時程顯得倉促。另外,內政部擬修法,房東若要漲租,須於租約到期前6個月告知,她認爲北市社宅更應該作爲表率。
都發局迴應,社宅租金原則會以3年營運期滿前8個月啓動檢討程序,包含檢討營運期內收支、預估未來財務收支;廣慈園區檢討過程中,因有相關營運收支內容需與住都中心釐清等問題,故6月19日完成檢討程序。
都發局表示,住都中心依廣慈社宅1區租約到期日,分批於4月及5月發公文給住戶通知續約申請,公文內載明租金由住都中心及都發局評估檢討中,再據以覈定租金。住都中心說,廣慈社會住宅1、2區於今年辦理大批續租,有收到部分民衆反映公告時程略晚,已納入未來社宅續約調整作業時程方向。
都發局指出,日前內政部提出「租賃專法」修法,都發局將以此修法方向研議執行機制,確保社宅租戶權益。考量社宅存量逐步提升,爲使相關規範更爲嚴謹,將整體檢視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就租金檢討制度、租期保障及行政程序等層面研議修法草案,預計年底前可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團體共同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