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人行道修繕12行政區「齊頭分配」 大安、內湖2區永遠修不完
▲臺北市議員王欣儀指出,北市人行道修繕12行政區「齊頭分配」,導致大安、內湖2區永遠修不完。(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北市議員王欣儀今(3日)表示,北市府對於改善人行環境應該是非常重視,經統計,截至4月15日,全臺北市人行道待修共有939件、總面積30萬平方公尺,新工處以各區平均分配方式,每區修繕面積是固定4583平方公尺。但南港區修繕進度可達100%, 反觀大安、內湖2區卻只有9%、7%,遠遠跟不上進度,要求改善。北市新工處表示,必要時可跨區來協助施作。
王欣儀指出,全臺北市待修總面積有30萬平方公尺,新工處是以各行政區平均分配修繕量的方式,每一區的修繕面積是固定的4583平方公尺。照理說,需要依據修繕比例的量分配纔對,爲何會有平均齊頭式平等?只會導致需要代修地點越拖越久越拖越慢。
王欣儀舉例,以平均4583平方公尺的修繕面積計算,南港區待修繕面積爲4589平方公尺,可以達到百分百修繕;大安區修繕面積高達5萬0407平方公尺,就只能夠修繕9%,成全臺北市的倒數第二。
王欣儀指出,大安區待修面積高達5萬平方公尺,佔全市待修總面積的17%,照理說應該要以須修繕的比例去分配,而不是每區「齊頭式」平分,造成部分行政區待修的人行道只會越拖越久、越拖越慢,永遠跟不上進度,應檢討改善。
對此,新工處表示,確實發現如大安區專案的人行道須更新量較多,後面爲弭補工班部分,另外專案發包處理。去年底和今年初招商過程,很多廠商不願意做開口合約,希望有專案標,有按照局長指示找其他縣市希做專案標,針對量比較大的如大安路、師大路等,都會用專案標處理。
新工處補充,114年各標人行道雖契約金額相同,但皆有訂定後擴條款,可擴充契約金額滿足各區實際改善需求量。另外,本處所有人行道開口合約皆以全市各行政區爲標的,非僅限定於所得標的行政區,於必要時亦可跨區來做協助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