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人行道修繕「齊頭式」分配 議員曝這2區永遠跟不上進度
施工拓寬後的人行道。圖/臺北市新工處提供
北市今年人行道待修繕共939件、總面積30萬平方公尺,議員王欣儀發現,新工處平均分配給12個行政區,每一區的修繕面積固定只有4583平方公尺,但「齊頭式」分配,造成南港區修繕進度可達100%,反觀大安、內湖2區卻只有9%、7%,遠遠跟不上進度,要求改善。北市新工處表示,必要時可跨區來協助施作。
去年是北市「交通安全年」北市府也推動人行環境改善,包括藉由人行道鋪面破損、拓寬、老舊更新、整並設施帶,並在適當路段做透水鋪面等措施,逐步完善「以人爲本」無障礙的人行環境。
王欣儀指出,市長蔣萬安對改善人行環境應該是非常重視,但人行道待修繕,至今年4月15日止,全臺北市待修案件共939件、總面積有30萬平方公尺,可是新工處是以各行政區平均分配的方式施作,每一區的修繕面積是固定的4583平方公尺。
王欣儀說,像在南港區,修繕面積分配到4589平方公尺,可以達到百分百修繕;大安區修繕面積高達5萬0407平方公尺,就只能夠修繕9%,成全臺北市的倒數第二。
王欣儀指出,大安區待修面積5萬平方公尺,佔全市待修總面積17%,照理說應按照需要修繕的比例的去分配,而不是按照每區「齊頭式」平等來分配修繕,造成部分行政區待修的人行道只會越拖越久、越拖越慢,永遠跟不上進度,應檢討改善。
新工處表示,目前確實發現有一些區域人行道需要更新的量比較多,爲了要彌補工班,會另外用專案標發包來處理。因爲年初在招商過程中,很多廠商不願意去做這種開口合約,認爲點太少,希望有專案標才願意來標,未來會去找其他外縣市做專案標,針對量比較大的專案路段,例如大安路、師大路,用專案處理。
新工處也指出,今年人行道契約也訂定後擴條款,可擴充契約金額,滿足各區實際改善需求量,且所有人行道開口合約,皆以全市各行政區爲標的,非僅限定於所得標的行政區,必要時可跨區協助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