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老屋注意!成立管委會最高補助8萬 另可申請130萬修繕費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完成首次報備,經都發局同意備查之公寓大廈,即可向建管處申請補助。(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致平/臺北報導
老屋注意了!臺北市政府爲提升老舊社區的居住安全與品質,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推出「臺北市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補助」計劃。這項新政策鎖定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使用執照、地上樓層達六樓以上的公寓大廈,鼓勵其成立管理委員會,並依規模提供最高8萬元的補助金,旨在協助社區建立健全的自主管理機制。
北市建管處說明,只要在今年1月1日以後成立管委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完成首次報備,即可向建管處申請補助,補助金額依建物地上樓層數覈定,6至7樓建物補助6萬元;8樓以上補助8萬元,每棟公寓大廈以補助一次爲限。
建管處表示,目前仍有許多老舊社區因缺乏正式管理組織,導致公共設施疏於維護、住戶間糾紛頻傳。透過成立管理組織,社區不僅能有效管理公共空間,還能爲後續的修繕補助開啓大門。
建管處補充,如已成立並完成報備的社區,未來可進一步申請「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針對公共消防、通道或衛生設備等項目,最高可獲得130萬元的修繕經費,有效減輕住戶的經濟負擔。
建管處也深知部分社區不熟悉成立流程,特別提供專業輔導服務。社區只要向建管處洽詢,將有廠商派員提供現場指導,協助居民順利完成成立程序。
建管處提醒,這項補助款將按年度編列預算,若當年度預算用罄,將會公告停止受理。然而,符合規定的申請案若因預算不足而暫未獲得補助,將會被列爲下年度的優先補助對象,無需重新提出申請。
補助對象與金額
根據這項新補助要點,只要符合下列資格的社區皆可申請:
建築年份:需爲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使用執照。
樓層限制:地上樓層數達六樓以上。
成立時間:需於2025年1月1日後,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正式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完成首次報備程序。
符合資格的社區,補助金額將依建物樓層數覈定,採一次性補助:
6至7層樓:補助新臺幣6萬元。
8層樓以上:補助新臺幣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