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補助會展活動開放申請 最高可獲80萬元
會展產業不僅可協助企業拓展國內、外銷售市場,更可帶動周邊相關服務業發展。(市府提供/寶智華臺南傳真)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訂定「114年度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獎勵廠商辦理會議與展覽及國外與本市參展申請補助計劃」,補助相關展會活動,目前已受理申請,歡迎有意辦理各項會展活動及參展的企業踊躍申請。
經濟發展局局長林榮川表示,國際會議、國際學術研討會、國際展覽補助額度上限80萬元;辦理有助產業發展或國際行銷之一般展覽,覈定獎勵金額補助上限30萬元;設籍臺南市企業國外與本市參展,國外參展每格標準攤位最高可補助5萬元,臺南市參展每格標準攤位最高可補助1.5萬元,國外、本市參展每案補助上限分別爲8萬元及3萬元。
市長黃偉哲表示,對外貿易是臺灣經濟成長的主要動力,會展產業則扮演了其中關鍵角色,透過會展產業的推動,可協助臺南企業鏈結買家目光拓展商機並開拓多元的應用市場,有益於企業於展覽期間,媒合商洽更多國內外買主與通路商,創造產品及服務持續成長的能量。
受理申請時間爲公告日至114年10月31日,最遲須於補助會議、展覽、參展首日之前30日提出申請,以審查文件郵寄之郵戳日期爲憑,專人親送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達,並以收件所載日期爲準。至於申請補助的會議、展覽,參展首日需介於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經發局指出,未於規定時間內送件者不予受理,無法受理者或經審查後資格不符者概不退件;基於公共資源有限,同一補助或展覽項目已申請或獲得政府機關其他補助者,不得再申請本補助。補助計劃詳情可至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官網下載:https://economic.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5158&s=8708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