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狼運將趁女大生昏睡鑽入後座迫口交 桃院重判8年半

範姓計程車司機2023年2月間某日清晨,趁着在北市路旁隨意搭載欲返桃園住處女大生昏睡之際,竟鑽入後座對女子襲胸、勒頸逼口交直到射精爲止,桃園地院近日審結,依利用駕駛供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強制性交罪,判處徒刑8年6月,可上訴。

犯罪事實指出,2023年2月26日上午7時餘,女大生與閨密結束在北市的聚會後,由於飲酒精神欠佳,在路邊攔停範姓運將的計程車後,由女性友人拍了車號傳送到雙方對話框,隨即目送女大生搭車回家。

女大生上車不久便在後座熟睡,範某抵達桃園市目的地後,竟趁女大生熟睡之際進入後座,強行解開她的衣褲摸胸,再以暴力壓制,強行將生殖器放入口交,最後射精至口邊。

由於女大生身上僅有千元,跳錶車資爲1500元,範姓運將竟還尾隨女大生上樓取款,女大生說,給範某千元也沒找回500元,且她事後頸部、腹部及右大腿挫傷,驚恐之餘告訴閨密,翌日驗傷報警。

法院審理時,範某全盤否認,辯稱女大生的診斷證明不可信、捏造傷勢,甚至誣指被害人及其母親爲性工作者。但法院調查發現,被害女大生證述前後一致,細節具體真實,並有驗傷證明書、閨密證詞及車輛軌跡等佐證。認爲女大生所述可信,且其個性在案發後劇變,不敢再搭計程車,對生活造成重大陰影,足證身心遭受嚴重創傷。

合議庭審酌,範某身爲計程車司機,竟利用乘客孤立無援處境犯案,不僅侵害被害女大生的性自主權,也加深社會對交通安全的不安,惡性重大。更令人遺憾的是,範犯後態度不佳,未悔罪或賠償。法院考量他於2023年9月間另涉猥褻案件遭新北地院判刑2年,素行不佳,因此從重量刑。

北市曾犯公共危險、性侵案的範姓計程車司機,2023年間趁搭載昏睡女大生返家時,鑽入後座襲胸、勒頸逼迫口交還射精,桃園地院依利用駕駛供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機會犯強制性交罪,判8年6月,可上訴。記者陳恩惠/攝影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