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運將爬後座性侵女學生!還尾隨上樓討車資 重判8年半

▲居住在臺北的範姓男子開計程車,2度侵犯女乘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郭玗潔/屏東報導

範姓計程車司機於2023年2月早上,搭載未滿20歲的女學生從臺北返回她桃園住家,見女學生因喝酒熟睡,竟鑽到後座猥褻她,女學生雖驚醒,仍被範男壓制性侵得逞,女學生隔日報警。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依範男犯利用駕駛供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強制性交罪,處8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女學生小萱(化名)於2023年2月26日上午7時20分許,在臺北和友人喝酒聚會,回家時因精神不佳,友人特地陪同小萱下樓,見有輛計程車停在路邊,便目送小萱獨自上車,還拍下汽車車牌,並將照片傳給小萱,要她「小心安全喔」,沒想到隨後仍發生憾事。

小萱上車後便沉沉睡着,範姓司機開車抵達小萱指定的巷子,見她仍在後座右方熟睡,竟鑽到汽車左後座,讓小萱趟在他腿上摸胸猥褻,並試圖解開小萱的褲子,見小萱驚醒,範男立即戴上口罩遮臉,再強行壓制小萱,撬開她嘴巴性侵得逞,過程曉萱奮力反抗,導致頸部、腹部、右大腿挫傷。

範男得逞後,見小萱要下車離開,還拉着她討車資1500元,小萱付了1000元,範男繼續尾隨她上樓,小萱又從家裡拿了1000元給範男,範男還一度拒絕找錢,直到小萱堅持才歸還她500元。小萱下車後向友人哭訴,並於隔日報警、驗傷。

全案審理時,範男否認犯行,辯稱小萱、她的朋友和母親都不能當證人,醫師都是拿錢辦事,小萱身上的挫傷都是造假,還誣指小萱和她母親都是性工作者,並嗆檢察官濫訴,將因藐視國會罪立法後,成爲第一位遭立法委員強制質詢問案的公務人員,態度相當囂張。

小萱母親作證,案發前小萱活潑愛笑,會和她分享生活發生的事情,案發後就像變了一個人,每天都很抑鬱,母女也變得像陌生人,因她聽到小萱被性侵,第一時間斥責小萱爲何在車上睡着,小萱因此情緒很不穩定,全身發抖流淚說「我也不喜歡這種事情發生」,現在她也很後悔、很難過。

法官指出,範男爲靠行在知名計程車行的司機,而當時路邊的計程車不只一臺,小萱僅是偶然上了範男的車,兩人素不相識,她沒有誣陷範男的動機,且案發後小萱抗拒搭計程車,重述案發經過及細節時,更是情緒激動、哭到講不出話,如果小萱沒被性侵,不會在案發後出現重大轉變,可見範男犯行屬實,審酌他犯後態度不佳,未和被害人達成和解,且在同年9月10日,再度用類似犯案手法猥褻另一名女子,遭判2年徒刑等情,依他犯利用駕駛供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強制性交罪,處8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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