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園處1年花4.2億委外 議員批:讓廠商賺錢

臺北市工務局公園處1年花4.2億元委外聘請廠商,遭批把員工裁撤、縮編,無視《勞基法》罔顧員工權益。公園處迴應,除了北市,其他五都均以PFI方式辦理路燈維護,既有的職工工作權則完全不受到影響。(張珈瑄攝)

臺北市工務局公園處1年花4.2億元委外聘請廠商,臺北市議員吳世正表示,4.2億元可直接請600位員工,其他單位委外費用頂多1億元,他酸政府單位讓廠商賺取利益,公園路燈處乾脆改名叫公園「委外」處。公園處迴應,除了北市,其他五都均以PFI方式辦理路燈維護,既有職工工作權完全不受到影響,同仁經座談後皆能理解。

吳世正指出,公園處2020至2025年勞務委外預算分別爲3.37億、3.81億、3.91億、4.13億、4.231億、4.238億,逐年攀升、創新高,相較新工處、衛工處、水利處皆不超過1億元。從前臺北市長郝龍斌時代就已要求公園處減緩委外,明明還有人力可用卻全部委外,將市府職責丟給廠商。

公園處說明,路燈工程隊編制143人,現有123人,路燈盞數10年間增加2萬3511盞,增幅14%,加上離退多名員工又招人不易,有人力不足問題。同時路燈工程及維護工作屬於寡衆市場,廠商家數少,小型投標意願低,無法同時承攬較多案件;大廠商因預算金額小無投標意願,故參考其他直轄市採PFI(民間融資題案)精神,依服務績效分期給付費用。

吳世正說,園藝本隊今年已全面委外,路燈隊2026年預算也已編列委外預算,僅留內勤、司機管理員,其餘同仁打散至其他管理所。他質疑,爲何廠商找得到員工,市府卻招募不到。

公園處工會指出,過去南港玉成公園曾試辦全面委外,但後續管理維護髮生問題,廠商將無法解決的狀況全部推回給公園處,不僅沒有達到委外效益,反而增加同仁負荷。

吳世正說,公園處需與工會溝通,明確提出如何保障現有職工工作權益,以及對於不願意外調或無法勝任新工作者做出安置和輔導機制。

公園處迴應,目前除了北市,其他五都在路燈維護業務方面均以PFI方式辦理,公園處業務需大量人力維護,加上每年徵才都無法補足人力,才研擬PFI方案,至於既有職工工作權則完全不受到影響,爲避免員工誤解權益受損,已於3月與各分隊同仁座談,同仁也大致都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