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花4.2億委外 北市公園處挨批

臺北市工務局公園處1年花4.2億元委外聘請廠商,遭批把員工裁撤、縮編,無視《勞基法》罔顧員工權益。公園處迴應,除了北市,其他五都均以PFI方式辦理路燈維護,既有的職工工作權則完全不受到影響。(張珈瑄攝)

負責維護北市公園、路燈等設施的臺北市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遭國民黨臺北市議員吳世正質疑,1年花4.2億元委外聘請廠商,換算下來明明可以直接聘請600位員工,且市府其他單位委外費用頂多1億元,公園處等於是直接圖利廠商,公園路燈處乾脆改名叫公園「委外」處。公園處迴應,除了北市,其他五都均以PFI(民間融資題案)方式辦理路燈維護,且既有職工的工作權完全不受到影響。

吳世正指出,公園處2020至2025年勞務委外預算分別爲3.37億、3.81億、3.91億、4.13億、4.231、4.238億,逐年攀升創新高,相較新工處、衛工處、水利處皆不超過1億元。他從臺北市前市長郝龍斌時代開始,就已要求公園處減少勞務委外,且明明還有人力可用,將工作委外等於是將市府職責丟給廠商。

吳世正也提到,園藝隊今年已全面委外,路燈隊2026年預算也已編列委外預算,僅留內勤、司機管理員,其餘同仁打散至其他管理所。他質疑,爲何廠商找得到員工,市府卻招不到?他也呼籲公園處應與工會溝通,明確提出如何保障現有職工工作權益,及對於不願意外調或無法勝任新工作者做出安置和輔導機制。

公園處工會指出,過去南港玉成公園曾試辦全面委外,但後續管理維護髮生問題,廠商將無法解決的狀況全部推回給公園處,不僅沒有達到委外效益,反而增加同仁負荷。

公園處說明,路燈工程隊編制143人,現有123人,路燈盞數10年間增加2萬3511盞,增幅14%,加上員工陸續離退,後續招人不易,出現人力不足問題。同時路燈工程及維護工作屬於寡衆市場,廠商家數少,小型投標意願低,無法同時承攬較多案件;大廠商因預算金額小無投標意願,故參考其他直轄市採PFI精神,依服務績效分期給付費用。

公園處坦言,由於業務需大量人力維護,加上每年徵才都無法補足人力,才研擬PFI方案,至於既有職工工作權則完全不受到影響,爲避免員工誤解權益受損,已於3月與各分隊同仁座談,同仁也大致都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