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280處餐飲業不再提供免費餐具!明年違規最高罰萬元
北市280處餐飲業不再提供免費餐具!明年違規最高罰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北市環保局2月24日公告,自本月22日起北市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北市府所屬各機關委外經營場館,販售餐飲時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盒、碗、筷子及湯匙。北市環保局資源循環管理科長林鈺惠表示,今日起生效,到今年12月31日是緩衝期,若違反「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規定,2026年1月1日起開罰3000元至1萬元罰鍰。
北市環保局表示,爲推動減塑減廢行動,減少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濫用與不當使用危害環境,北市府所屬119處委外場館,無論內用外帶都鼓勵民衆使用重複性餐具,減少大量廢棄物產生及後端處理負擔,透過法制基礎推動,販賣業控管,使用者付費,公私協力鼓勵民衆養成自備環保餐具習慣。
臺北市環保局新制自22日起生效,北市280處場所不得提供一次性免費餐具,若違反「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明年起開罰3000元至1萬元罰鍰。(臺北市環保局提供/胡雅涵臺北傳真)
林鈺惠表示,今年2月24日環保局公告,自22日起,位於北市的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北市府所屬各機關委外經營場館,販售餐飲時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盒、碗、筷子及湯匙,每項收費不得低於1元,列管場所約280處,藉由法制化,以價制量,強化並推動減塑減廢政策,並鼓勵民衆自備環保餐具,營造環保健康新文化。
林鈺惠指出,新措施今日開始生效,若業者沒有依規定收費,會輔導至今年12月31日爲止,明年1月1日起,則將依法開罰3000元至1萬元,透過新制,預計北市1年可減少約2700萬個一次性餐具,減輕垃圾處理對環境造成的負擔,減少使用一次即丟的情形,打造環保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