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就公交站臺設置徵求意見,滿足相應條件可設置“招呼站”
隨着近年來北京公交線路形式日益多樣化,定製公交、響應式公交的線路大幅增加,爲了適應新的運營模式的需要,公交站臺的設置規範也需要同步調整。近日,北京市對地方標準《公共汽電車站臺規範》(以下簡稱《規範》)公開徵求意見。
記者注意到,《規範》明確提出,定製公交、響應式公交應優先利用現有的公交站臺,必要時也可單獨設置停靠站點;針對相鄰站點間距大且站點間有少量乘客需求的,可設置招呼站,滿足公交車臨時停靠和乘客候車需求;在二環路、三環路等重點道路、重點功能區的站臺,也應採用通透型候車亭,不影響周邊景觀;公交站牌上宜標明可換乘地鐵的公交站點,方便乘客出行。
多模式、多樣化的公交運營線路對站臺設置提出新要求
在《規範》的編制說明中提到,近年來多模式、多樣化的公交運營線路不斷出現,對站臺設置提出新的要求。隨着市民個性化、靈活性服務需求的增長,北京市定製公交等多樣化公交線路大幅增加,公交線路服務功能多樣,發車間隔靈活,不同時段站臺服務線路數及服務車輛數變化較大,站臺設置需靈活考慮相關要素。
編制說明中提到,北京公交站牌批量化更新,已針對傳統站牌和智慧站牌開展實踐。例如自2021年起北京市公交站牌全面更新,站牌樣式、字號、牌面內容、材質等全面調整,現行規範需要緊跟形勢及實際變化作出調整,對不同類型站臺站牌位置、站牌示例等內容進行全面更新。
同時,近年來公交站電子站牌逐步普遍並應用,但依然存在位置不統一、信息更新不及時等問題,需要對現行規範有關電子站牌設置位置、數據更新和設施維護等內容進行細化和調整。
編制說明也指出了一些當下公交站臺需要改善的地方,比如堅持公交軌道融合發展,需要公交站臺在位置、配置上給予充分考慮;步行自行車路權保障要求提高,公交站臺位置慢行保障應進一步加強;無障礙出行和適老化要求政策不斷完善,公交站臺無障礙設施要求需同步細化和強化。
相鄰站點間距大且站點間有少量乘客需求的,可設置招呼站
在站臺設置上,《規範》提出了系統性的具體要求。設置在快速路、主幹路的站臺,宜採用港灣式站臺。公交站臺應佈置在有行人過街設施、軌道交通車站出入口的路段上或者交叉口附近,在交叉口布置的公交站臺應和交叉口一體化設計。
爲了保證步行和騎行羣體的順暢出行,公交站臺也需要符合相關規範。《規範》提到,道路橫斷面爲單幅路、兩幅路的,公交車站宜採用島式站臺或將非機動車道外繞公交車站。外繞佔用人行道的,人行道剩餘寬度應符合規定的最小值,並應保持行道樹連續。
記者注意到,像是快速路輔路、主幹路上的公交站,人行道寬度不得低於三米,支路上的公交站,其預留的人行道寬度也不得低於兩米。
此次徵求意見的《規範》中還提到了一個新的公交站點類型——“招呼站”,它指的是相鄰站點間距大且站點間有少量乘客需求的,可設置招呼站,招呼站應具備公交車臨時停靠條件和乘客候車條件。
針對當前正在快速發展的多種其他公交形式,《規範》也對其站臺設置方式進行了明確。定製公交、響應式公交應優先利用現有的公交站臺,必要時也可單獨設置停靠站點。
在不影響社會車輛和公交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利用港灣空間設置公交車臨時停車區,有條件的宜設置公交車司機臨時休息用房,建立公交微場站。
重點道路、重點功能區的站臺應採用通透型候車亭
《規範》要求,一個站臺的停靠位不應超過2個,每個停靠位長度宜爲20米,可根據停靠最大一種公交車型長度適當調整。站臺長度不應小於停靠位之和。每個站臺,停靠常規公交車線路數不宜超過6條。
在站臺內的設施上,《規範》提出,站臺應有足夠的安全候車空間,站臺的人均面積不宜小於0.7平方米。當站臺乘客候車空間不足時,應通過設置分站臺或拓寬站臺寬度提高乘客候車空間。
站臺應有座椅,座椅宜有靠背,座椅高度不宜低於0.4米。站臺寬度大於2.5米的,應結合候車亭擋板設置前置長椅,空間不足的,應結合候車亭擋板設置連接式座椅。沒有候車亭的,應在路側帶空間結合綠化就近設置。同時,每個站臺應至少設置 1個廢物箱,且應在站臺兩側,不應影響乘客等候和集散。
而在新建、改擴建車站時,車站配套設施宜充分考慮乘客出行多樣化需求,宜預留電力和高速互聯網接入條件,爲物聯網、人工智能、自動駕駛等新技術的發展提供支持。在滿足用地的情況下,宜預留手機充電、自動售貨機、周邊一體化查詢機等設施設置條件,提升車站服務多樣化水平。
候車亭宜覆蓋乘客候車空間,便於乘客遮陽避雨,不應影響乘客等候和集散。候車亭應安全、實用、通透、美觀、簡潔、節能,具有標識性。
特別是在長安街及其延長線、二環路、三環路、四環路、三環內主要幹道、城市副中心、機場臨空經濟區等重點道路、重點功能區及新建城區,應採用通透型候車亭,候車亭擋板不應遮擋視線和影響景觀,應採用鋼化透明材質。擋板被遮擋面積的比例不應超過擋板總面積的30%。
宜在站牌上標明可換乘地鐵的公交站點,方便乘客換乘
在便捷乘客出行,特別是公交地鐵換乘方面,《規範》也提出了多項具體的要求。在位置設置上,站臺邊緣距火車站廣場、長途汽車站廣場、體育場(館)廣場的行人出入口近端不應小於25米,不應大於100米;距學校、醫院主要行人出入口近端不應小於50米,不應大於100米;距商場、景區主要行人出入口近端不宜大於100米;距軌道交通車站出入口、居住小區行人出入口不應大於50米。
同時,在鄰近軌道交通車站的公交車站附近,應設置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導向標誌,以方便公交乘客換乘軌道交通。
公交車站的站牌上都應該有哪些信息?《規範》提到,站牌應標明本站名稱及漢語拼音、線路編號、首末站、中途站、首末班車時間、票價及票制、行駛方向,應公佈服務監督電話,宜列出早晚高峰、平峰時線路發車間隔。
同時,宜在站牌上標明可便利換乘軌道交通的公交站點,方便公交乘客換乘軌道交通。宜設置盲文站牌及語音提示服務設施,盲文站牌的位置、高度、形式與內容應方便視覺障礙者的使用。
針對一些特殊的公交類型和站點,《規範》提到,定班公交站牌應明顯標出線路類型,應標明每日運營時段、發車間隔或發車時刻表。定製公交、響應式公交站牌的牌面宜與常規公交有所區別,應展現線路類型、線路站點等基本信息。定製公交、響應式公交獨立設站的,站牌可與燈杆等設施合併設置,招呼站站牌也可與燈杆等設施合併設置。
電子站牌作爲目前一種便於市民乘客瞭解公交到站時間的手段,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爲了規範其應用發展,《規範》提出,應設置電子站牌向乘客提供車輛到站預報服務,實時公交動態信息的更新週期應不超過30秒,電子站牌宜與站牌一體化設計。
新京報記者 裴劍飛
編輯 張磊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