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提示:出租房主沒做好這些事 將面臨處罰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5月23日電(記者魯暢)“誰出租、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房子不可一租了事、不管不問”……日前,北京西城警方發出提示,並通報部分涉違法出租房處罰案例。
據介紹,入夏以來,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在出租房屋服務管理領域,以“房安全、人安居”爲根本追求,重點發現和懲處以“不如實申報登記房屋內實際在住人員”爲主的涉出租房屋違法問題,突出“租房必登記、來京即報備、失管要追責”的法規政策宣傳。
近日,西城分局二龍路派出所社區民警在清查工作中,發現永寧衚衕一處出租平房內有新入住的流動人口未進行登記,房東張某在房屋出租過程中存在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的情況,公安機關依法對張某給予行政罰款的處罰。
西城分局豐盛派出所民警在檢查西城區民康衚衕一出租房時,發現房屋出租人李某將房屋出租給他人並未向公安機關報備進行流動人口登記,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給予行政罰款的處罰。
西城分局天寧寺派出所民警在對轄區出租房屋進行檢查時,發現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承租西城區榮豐2008小區一房屋後作爲職工宿舍使用。該公司未對宿舍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宿舍管理人未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公安機關依法責令該公司限期改正並處行政罰款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