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捕的後果,有多嚴重

逮捕的後果究竟有多嚴重?逮捕有多可怕?家人被逮捕,後果可能比你想象中的會更加嚴重。

很多人認爲,逮捕和取保候審就只是人在裡面和在外面的差別!其實事情遠沒有你想象的那麼簡單。

國家賠償法明確規定,逮捕的案件一旦出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起訴不構成犯罪,不起訴,公安機關撤案,法院判決無罪的情況,檢察機關將成爲賠償義務機關。

簡單來說就是,一旦檢察機關作出逮捕的決定,就和偵查機關深度捆綁,自我糾錯的意願會大大降低,這時候再想爲家人爭取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無罪的結果,真的就困難了。

那有沒有什麼解決方案?

家屬能夠做的就是在家人被帶走之後,儘快讓專業的刑事律師去會見當事人,瞭解詳細的情況,做好辯護工作;因爲刑事拘留最多就是30天,公安機關就會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案子將正式進入審查批捕階段。

在這個階段,檢察官的工作職能與打擊犯罪相比,會更傾向於偵查監督,而律師的存在恰好可以幫助檢察官把問題的案件挑出來,避免工作上的失誤。

所以這個階段檢察官的立場和辯護律師是最爲接近的,只要你請的律師足夠專業,檢察官都是非常樂意和律師溝通的。

如果你的家人目前正處在刑事拘留狀態,我真心建議你儘快找律師開展辯護工作,千萬不要等到家人被逮捕之後才追回目的,需要幫助的朋友,我們可以一起來聊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