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石攀巖墜致骨折3年8起 議員提案訂北市版安全規範
議員提案,北市體育局於6個月內研擬並制定北市版的攀巖館設置及安全管理規範,應從防摔設備標準、器材檢測、場館管理等仔細考量、明確規範。(非陳情場館)。圖/北市衛工處提供
有民衆在南港一家抱石攀巖館運動時,從高處墜落造成脊椎壓迫性骨折,民衆認爲場館防摔設施未達安全標準,抱石護墊厚度不足;但業者主張符合現行規範非場館疏失,導致無法啓動保險理賠,雙方沒有共識。
北市議員遊淑慧接獲陳情表示,現行法規對攀巖場館的安全管理及消費者權益保障明顯不夠。她也去查了許多現行法規和過去糾紛和法院判例,發現目前臺灣各縣市對於攀巖館的安全設置規範,要不規範不明、要不只採最低安全標準;導致發生糾紛時,常常各說各話,讓消費者得不到足夠的安全保障。
至於臺北市體育局的管理問題,遊淑慧說,不但沒有北市的明確設置規範,且在參考山嶽協會標準時,還只採「最低標準」,以本次事故爲例,她和受傷民衆都認爲防摔抱石墊厚度不夠。場館採用的是厚度30公分的防摔墊,體育局回覆參考中華民國山嶽協會「運動攀登安全手冊」抱石場防摔抱石墊應有30至50公分厚。
遊說,體育局認爲,業者只要設最低30公分就合格。但材質、軟硬度、使用年限等關鍵安全要素,都沒有有明確規定。
遊淑慧說,進一步查詢資料,發現近三年內北市共發生8起攀巖場事故,傷勢幾乎都是骨折,嚴重程度不一。2020年,內湖也曾發生一起重大意外,甚至造成攀巖者不幸過世。一位女工程師於訓練過程中自15公尺高墜落,造成顱內與胸腔出血,最終不幸身亡,二審判決業者須賠償家屬142萬餘元。然而,一條寶貴的生命,又豈能如此彌補?
她已提案,請北市體育局於6個月內研擬並制定北市版的攀巖館設置及安全管理規範,應從防摔設備標準、器材檢測、場館管理等仔細考量、明確規範,除了可強化場館安全管理機制,也在發生相關使用爭議的時候,能明確責任歸屬,保障市民運動安全。
在法規尚未完善前,也呼籲業者應定期巡視檢查自己的安全設備,不要有「已符合最低安全標準」的僥倖;而民衆進行攀巖等極限運動時,也務必提高警覺、重視安全防護,才能快樂運動,健康平安。
體育局表示,目前體育局列管有18間公民營的攀巖抱石館,現均依照全國統一標準的行政院消保處「設施設備安全管理查覈表」,定期進行實地查處,後續將再邀集相關專家學者,針對場館稽查表內容進行研商並妥適調整,務必保障使用者安全及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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