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女董激戰人夫懷孕 傳裸照嬌嗔「阿北!再硬被我吃掉」賠50萬
包商女董激戰人夫還懷孕。(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人妻控訴,丈夫阿宏(化名)偷吃公司下游承包廠商女負責人娜娜(化名),兩人不僅多次激戰,且女方還懷孕,讓她難以接受,憤而提告向兩人求償120萬元。阿宏否認不倫關係,而娜娜未出庭說明,法院審酌雙方鹹溼曖昧對話、旅館刷卡紀錄、超音波照片等證據,認定構成侵害配偶權,判兩人應連帶賠償50萬元。
根據判決,人妻指出與丈夫阿宏於2016年1月間結婚,婚姻關係存續中,沒想到,阿宏竟藉職務之便,從2023年7月起與公司下游承包廠商負責人娜娜發展不倫戀,期間兩人不僅多次發生性行爲,阿宏還會匯錢給娜娜,最終導致娜娜懷孕。因此人妻憤而向兩人提告要求連帶給付精神慰撫金新臺幣120萬元。
阿宏辯稱,娜娜是公司的下游承包商負責人,雙方因工作認識,僅屬合作廠商間的關係;至於匯款的部分,阿宏說,兩人因消費借貸法律關係而有金錢往來,無不定期匯錢給對方花用一事,且兩人從未一起前往汽車旅館,也沒發生性行爲,娜娜是否懷孕都與他無關。而娜娜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作聲明或陳述。
法官調查,從阿宏與娜娜的LINE對話紀錄截圖中可見,雙方互動親暱,阿宏曾說「我轉帳的時候忘記在底下備註寫想妳!」、「讓我看看哪裡燒?」、「你想要我鑽進去是嗎?」娜娜則傳送裸照說「想窩在你身上撒嬌、想抱你,聞着你身上的味道」、「阿北!你是不是忘記小女朋友身體很敏感」、「不要再硬了!不然會被我吃掉」,兩人還曾提及懷孕一事,並傳送超音波照片,此外還有旅館刷卡消費記錄、非公開處所合照、房卡照片等。
臺北地院審理,阿宏爲大學畢業,任職於室內裝修設計工程公司採購,月薪約7萬元,娜娜爲該公司的下游承包商負責人,審酌兩造學經歷、社會地位及經濟狀況,並參以前開不正常交往行爲存續期間、交往程度及結果,考量原告配偶權受侵害於精神上可能承受的無形痛苦,最終判阿宏與娜娜應賠償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