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女鄰居竟在她機車上「噴嘉明」 中年男遭判刑3月

高雄地院認爲李男確實有脫褲、裸露生殖器進行手部,,且黃女因此更換座墊,損害已具體發生,依法判處3月徒刑。(資料照片)

高雄55歲李姓男子與鄰居黃姓女子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執,竟疑似懷恨在心,深夜在黃女家門口公然坐上其機車座墊自慰,還將精液噴灑於座墊表面,事後返回擦拭掩蓋行爲,仍遭黃女透過監視器發現報警。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李男涉犯毀損罪,依毀損罪判處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案發發生於2025年2月8日晚上10時許,李男飲酒後走到黃女住處門前,坐上她的機車座墊脫褲自慰,將精液噴灑其上後離開,13分鐘後再度返回,手持抹布試圖清除殘留物。黃女聽聞門外異音,查看監視器畫面後驚見李男不堪行徑,當場報警並表示座墊已被污染,無法接受繼續使用,立即前往機車行更換。

李男遭警方通知到案時坦承自慰,卻辯稱犯案時爲深夜且地點隱蔽,並無他人目睹,不構成猥褻行爲,另稱射精在褲內,並未沾染座墊。但檢方查出他自2006年起已有多次公然猥褻前科,認定其對自身行爲被目睹並不在意,黃女因此感到精神羞辱、財物損失,行爲已構成公然猥褻與毀損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男改口否認有射精於機車座墊,辯稱當時僅自慰並未「露鳥」,但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其確實有脫褲、裸露生殖器進行手部搓動之舉,與其辯詞不符,認定其意圖污損鄰居財物構成毀損,且黃女因此更換座墊,損害已具體發生,依法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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