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引導停車變暴衝!老婦摔倒亡 醫院保全被判刑還要賠錢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被公司指派至彰化某醫院擔任保全,去年4月間他幫助一名老婦人停車,卻不慎碰觸到電動輔助車的前進杆,導致車輛暴衝,婦人倒地受傷,送醫急救10天仍宣告不治。彰化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裁定阿輝、保全公司、醫院應連帶賠償婦人的子女共計451萬餘元。
▲在醫院擔任保全的阿輝,因協助婦人停車時誤觸前進杆,導致車輛暴衝,婦人摔傷身亡。(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被公司派駐至彰化某醫院擔任保全,負責協助身障人士使用機車停車位,去年4月間他看見一名婦人騎乘電動輔助車來就醫,便上前協助婦人停車,過程中不慎碰觸到前進杆,導致車輛往前暴衝,婦人因而摔倒受傷,經送醫急救10天仍宣告不治。
刑事訴訟部分,阿輝被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民事訴訟部分,婦人的6名子女對阿輝、保全公司及醫院提告,求償共計1831萬餘元。
對此,阿輝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出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面陳述。保全公司表示,阿輝是熱心善意爲婦人提供協助,如果對他進行高度究責,恐怕會引發社會大衆冷漠以對的寒蟬效應,不符社會公益。醫院方面則強調,院方與阿輝在法律上並無僱用關係,阿輝的過失行爲與醫院無關。
彰化地院法官認爲,本案事故發生於醫院旁邊的機車停車場,阿輝是以醫院保全身分指揮引導婦人停放電動輔助車,足認他當時是在執行身爲保全的職務,最終仍判阿輝、保全公司及醫院應連帶賠償婦人的子女,共計451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