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走讀爆衝突遭北檢列被告 黃國昌批民進黨追殺

民衆黨日前舉行走讀活動與警方爆發衝突,北檢已將民衆黨主席黃國昌列爲他字案被告。黃國昌今天受訪時說,民進黨用集遊惡法追殺看不順眼的人,墮落速度讓人匪夷所思。

黃國昌8月30日號召羣衆舉行「走讀」活動,羣衆隊伍與警方對峙,多名黨公職人員跨越護欄,數度與員警推擠,導致8名員警受傷。

臺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日前表示,黃國昌等人涉違反集會遊行法、破壞阻材與推擠員警等違法行爲。內政部也表示,脫序行爲涉妨害公務罪、強制罪、集會遊行法等,將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臺北地檢署今天表示,中正一分局於案發當天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經蒐集事證後,依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送辦,檢察官將黃國昌列爲他字案被告。本案由偵辦重大案件專組負責偵辦。

臺北地方法院今天再度開庭審理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提訊前臺北市長柯文哲,並以證人身分傳喚同案被告、前臺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到庭。黃國昌、「館長」陳之漢等人到場旁聽。

黃國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他被國家機器列被告不是第一次,過去高喊廢除集遊惡法的民進黨,現在用集遊惡法追殺看不順眼的人,賴清德放馬過來。

黃國昌也說,民進黨掌權以後,做這種連自己都唾棄的事,執政黨墮落的速度,讓人匪夷所思,以爲動用司法檢調,能讓反對的人噤聲,敬告賴清德、卓榮泰,「你們錯了,人民不僅不會噤聲,只會越來越大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