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上停車惹惱行人...雙方釀口角 駕駛違停畫面曝

新北市41歲劉男昨天下午將車違停在中和區自治街行人穿越道上,步行經過的施男見狀不滿,將手提物品放在劉男引擎蓋上,雙方因而發生口角。中和警方獲報趕抵,雙方均不願提告,但劉男因違停事實明確,警方依法對劉男開單告發後讓雙方離去。

據瞭解,中和警方昨天下午1時許接獲報案,中和區自治街發生爭吵糾紛。警方獲報到場,經瞭解其中一方41劉男將車違停在行人穿越道上,人還坐在車內,此時行人施姓男子過馬路時見劉男車輛擋在行人穿越道上阻礙通行,一時氣憤竟將手提物品放在劉男車輛引擎蓋上。劉男見狀下車理論,雙方一言不合發生口角越吵越烈,施男憤而報警。

中和警詢問雙方後均表示不願追究對方刑事、民事告訴,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1項3款: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對劉男開出罰單,依法可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款。

施男將手提物放在劉男車輛引擎蓋上引發口角。記者黃子騰/翻攝

施男將爭吵過程拍下PO網。圖/擷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