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團控公車廣告遭下架 桃市府:未乾預
桃園市第1選區罷免牛煦庭領銜人陳曉煒今指控,原在全桃園25輛公車、18面以上LED牆刊登罷免廣告,卻突然被關切被迫全面暫停。桃市府則迴應,並未干預各業者公車張貼的廣告內容。圖/取自陳曉煒臉書
桃園市第1選區罷免牛煦庭領銜人、牧師陳曉煒昨指控,在全桃園25輛公車、18面以上LED牆刊登罷免廣告突遭關切而暫停,可能與肖像權問題有關,並懷疑關切者來自桃市府相關處室。市府迴應,各客運業者所屬公車車輛的廣告,非交通局轄管範圍,也未乾預。
陳曉煒表示,罷團刊登罷免廣告才上架1、2天就因被關切全面暫停,聽說是因爲肖像權的問題,但按照規定公衆人物的肖像權使用並無問題。呼籲市府相關局處不要嚴重行政干預,今天也將開記者會,除了尋求繼續上刊的可能性,也要號召支持者透過網路協助轉發罷免廣告。
市府交通局表示,桃園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主要規範交通局所設置的公車站牌、候車亭或智慧型站牌電腦顯示板的廣告,各客運業者所屬公車車輛,非屬交通局所轄管範圍,也不會干預。
被指涉的客運業者回應,車體廣告均委託廣告公司全權負責,合約要求避免政治敏感議題、妨害善良風俗等內容,但不會直接要求下架,且選舉期間各政黨廣告都曾在車體露出,對罷團說法無法迴應。廣告公司則表示,該廣告主要涉及政治爭議,且有肖像權使用疑慮,還在開會討論處理方式。
立業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吳昀臻說,公衆人物如政治人物、演藝人員的肖像權保護程度,相較一般民衆來得低;如果不是作爲商業使用,沒有因此獲得經濟利益,且使用目的具有促進公共事務討論的功能,她認爲就個案具體利益衡量下,是可容許的,不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