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廣告繪圖像 萬美玲提告罷團

罷團製作文宣、看板,內容爲模擬罷免票,萬美玲爲此提告。(萬美玲辦公室提供/賴佑維桃園傳真)

有罷團製作桃園市四選區立委萬美玲同意罷免文宣,並手繪萬圖像,讓民衆誤認爲萬同意罷免。萬美玲日前提告違反選罷法,警方2日陸續通知相關人說明。五選區立委呂玉玲則遭名嘴攻擊發給鄉親的吐司麪包無製造日期,桃市衛生局表示,依食藥署函示是由製造業者負責,呂痛批罷團抹黑造謠惡意影響選舉。

萬美玲2日發出聲明指罷團未經自己授權,擅自變造形象照片,製作不實文宣及廣告,意圖混淆視聽,誤導投票意向,此行爲與詐騙集團無異,也涉犯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人被罷免而散佈不實圖文影像」,及《刑法》309、310條公然侮辱與誹謗等犯罪行爲,因此提告。

警方近日陸續詢問廣告業者、地主等,發現罷萬看板是桃園市一選區罷免牛煦庭領銜人陳曉煒與廣告公司簽約,2日以證人身分約談其到案說明。牛煦庭說,罷免團體被要求釐清案情就裝可憐,還影射是他去提告,痛批罷團是造謠抹黑起家,選輸翻桌這種事都做得出來,在罷免投票前不停出奧步,「做賊喊捉賊」。

罷團發出聲明指肖像權視對方是否爲公衆人物,製作肖像有無公益性質,手段是否合理、有無必要性,評論萬美玲內容出自立院公報及媒體報導,無杜撰編造,也屬公共評論,強調是不忍臺灣被擴權濫憲的立委破壞。

桃園六選區立委邱若華照片也遭變造,並放上廣告看板,邱若華表示不排除提出法律告訴。

五選區立委呂玉玲辦宣講活動時發給鄉親吐司麪包,被名嘴攻擊無標示製造日期,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桃市衛生局迴應,依陳情內容初判爲散裝包裝的烘焙食品,依食藥署函釋,販售或贈與食品標示由製造業者負責。呂玉玲無奈說,越接近選舉,造謠、抹黑的手段越發明顯。

另三選區立委魯明哲在今年2月時,也遭疑似罷團成員惡意變造聲紋後重制錄音,錄製同意罷免的相關內容,警方當月於臺中查緝王男到案,並依僞造文書、妨害名譽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魯明哲批評,利用「深僞技術」惡意變造聲紋,不光是個人行爲,更是羣體的作爲,期望還給社會公平、公正、乾淨的選舉環境。二選區立委塗權吉說,惡意變造聲紋不僅觸法,也意圖使人不當選,選區內如果有發生僞造、變造情事,將尋法律途徑捍衛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