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了!桃園罷團廣告濫用照片 萬美玲控告第4選區領銜人

▲針對桃園霸團近日在公車等廣告陸續刊登罷免立委萬美玲廣告,萬美玲質疑霸團濫用其肖像誤導選民,今天透過律師向警方提告。(圖/萬美玲服務處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鑑於桃園罷團近日在公車、廣告牆刊登罷免藍營立委廣告,國民黨第四選區藍委萬美玲質疑有心人士非法竊用及變造肖像,且散佈不實選舉廣告文宣,今天透過律師向桃園警方提告第四選區罷團領銜人鄧永城,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桃園警方已通知到案說明。另一方面,罷團第一選區領銜人牧師陳曉煒也是下廣告者,警方也已通知到案說明,協助釐清相關案情。

桃園市第四選區藍營立委萬美玲服務處今天(2日)指出,針對有心人士非法竊用及變造萬美玲立委肖像,散佈不實選舉廣告文宣提出嚴正聲明,選舉與罷免本應在公平競爭、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進行,舉凡一切宣傳與動員,均應符合法律規範,近半年來,面對惡意抹黑、抹紅與污衊誹謗,萬美玲始終包容以對,選擇用問政成績與服務實績來回應,期盼在民主社會中以理性對話,取代仇恨攻訐。

但最近罷團卻在公車、LED廣告牆濫用肖像等舉動,已逾越民主底線與法律紅線,未經萬美玲本人授權,就即擅自變造肖像照片製作不實文宣及廣告,意圖混淆視聽、誤導投票意向,來達到罷免目的,此種行爲與詐騙集團無異。因此透過律師向桃園警方提告,依涉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 條「意圖使人被罷免而散佈不實圖文影像」及刑法309、310條公然污辱與誹謗等犯罪行爲,足以誤導社會大衆,破壞選舉罷免之公平性。同時籲請有心人士立即停止相關侵權與違法行爲,下架非法文宣與廣告。

桃園罷團第一選區領人牧師陳曉煒今則在臉書發文,今早有2位偵查員按門鈴,通知他到分局做筆錄,因有立委把上罷免看板廣告公司、屋主、簽名的領銜人也都告了一輪,想要形成寒蟬效應,想要製造恐懼;但據瞭解,萬美玲僅對第4選區領銜人提告,並未對陳曉煒、廣告公司、屋主提告,警方先通知證人,再請被提告對象到案。

▲桃園罷團第一選區領銜人陳曉煒牧師今天下午到桃園警分局,進入分局前接受媒體採訪。(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陳曉煒今天下午進2時許抵達桃園警分局,他說,今早準備出門時,突有2名桃園警方偵查員來送通知書,因此下午就到桃園警分局說明,在此之前,已知道廣告公司有收到同樣調查,現在證實是立委萬美玲提出告訴,早在2、3周前已收到消息,國民黨可能會用大量訴訟策略,讓領銜人、支持民衆產生寒蟬效應,譬如北市王鴻薇不只提告罷團,也提告領銜人、甚至連施工的工人都成爲被告,希望桃園市立委不要做這樣的事,讓公民在最後這段時間,可以屬於公民權的罷免活動順利完成;此外,霸團第四選區領銜人鄧永城透露,預計5日上午會協同律師前往警局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