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運河港口出售案引發中美角力 巴拿馬也有動作
巴拿馬運河港口經營權轉移引發爭議,巴拿馬律師提出訴訟,挑戰當年覈准港口經營權的合法性。(資料照/路透)
香港大亨李嘉誠的長江和記實業,擬出售巴拿馬運河兩港口經營權給美國貝萊德集團的交易案,引發中美兩國角力。事實上,巴拿馬方面也有動作。兩名巴拿馬律師已向巴拿馬最高法院提出訴訟,主張1997年所籤擁有巴拿馬運河兩端港口控制權的特許合約違憲。
巴拿馬律師卡斯楚(Norman Castro)和馬西亞斯(Julio Macias)近日向香港《南華早報》表示,該合約對巴拿馬的主權具有深遠的憲法影響。他們主張該合約違反巴拿馬憲法的基本條款,損害該國的主權、公共利益和經濟公平。
他們挑戰的是批准1997年巴拿馬政府與長和旗下子公司「巴拿馬港口公司」簽訂特許經營合約的法律。巴拿馬港口公司於1997年1月取得巴拿馬政府批准,特許經營運河兩端的巴爾博亞港(Balboa)和克里斯托巴港(Cristobal)各25年。2021年依據「自動續約條款」,又取得25年特許經營權,直到2047年。
卡斯楚5日接受《南華早報》專訪時表示:「我們要求法院宣佈該法律違憲,因爲它賦予一傢俬人公司原本只屬於巴拿馬國家的特權。」卡斯楚和馬西亞斯主張,該協議違憲,將國家主權權力移交給私人機構、未依憲法規定進行公開招標、並在未經立法覈准的情況下授予稅務豁免。
根據該特許協議,長和有權限制在Diablo與Isla Telfers等指定地區的未來港口開發,並保留對周邊地區基礎建設項目的否決權。兩名律師指出,根據巴拿馬法律,這些權力應由國家獨有。馬西亞斯表示:「這削弱了(巴拿馬)共和國的主權,一傢俬人公司不應擁有否決國家對本身領土決策的權力。」
兩名律師主張,這種權力下放違反該國憲法第1條和第2條,那些條文規定了國家主權,以及公共權力應由民選機構代表人民行使的原則。他們並稱該特許協議破壞了自由競爭,給予巴拿馬港口公司慷慨的稅務豁免,違反了憲法第159條,該條規定所有稅收減免必須經由正式立法。
馬西亞斯說:「這份合約根本不應以目前的形式存在,它不是爲了公共利益,而是爲私人利益服務。」
近期媒體焦點集中在長和計劃將全球港口業務(包括巴拿馬港口)出售給以美國貝萊德(BlackRock)爲首的財團。這項高達230億美元(約新臺幣7623 億元)的潛在交易引發爭議,中國大陸已發出警告,並由其反壟斷監管機構啓動審查。
兩名巴拿馬律師強調,他們的訴訟並非針對任何特定公司或國家,因此不論港口控制權是否轉移,他們都會堅持訴訟。卡斯楚強調:「這不是反對中國,也不是針對長和,而是針對這項特許合約本身的法律架構。即便最後是貝萊德接手,我們的訴訟依然繼續,主張不會改變。」巴拿馬政府表示,正在密切關注巴拿馬運河港口業務的潛在出售案,該交易案仍待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