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19藍委及高虹安今遞件 中選會:2月28日前完成審定
多個罷免團體上午前往中選會遞送罷免連署書。記者陳正興/攝影
開工即罷免,多個公民團體今赴中選會送交第一階段罷免提議書,據統計,今天共收到20案罷免案,被罷免對象,19案爲藍營立委,1案爲新竹市長高虹安。中選會指出,2月3日送件的罷免案,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所定期限,地方選委會應於2月23日函覆查對結果,中選會應於2月28日前完成相關審定。
總計罷免立委一階段連署送件名單,包含臺北市王鴻薇、李彥秀,新北市葉元之,桃園市牛煦庭、塗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新竹市鄭正鈐,南投縣遊顥、馬文君,臺中市顏寬恆、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雲林縣丁學忠,臺東縣黃建賓,花蓮縣傅崐萁等18人;另外再加上罷免新竹市長高虹安一案。
截至下午5時30分,中選會共收到20件罷免案,其中19案爲立委,1案爲市縣長罷免案。中選會強調,相關罷免案件,中選會、各地選委會均將依法處理,不會有差別待遇。
至於後續查對期程,中選會說明,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9條規定,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提議後,應於25日內查對提議人名冊;因此,2月3日所收到符合規定的各該罷免案,於初點後即發文給地方選委會,並請地方選委會依法行政並依限查對,於2月23日前將查對結果函報給中選會。
中選會續指,中選會應於2月28日前,完成罷免案是否符合提議門檻與規定,或是否需依法另行補提等的審定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