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新規7月1日起施行

大皖新聞訊 一直以來,小區維修基金的申請和使用都是業主、小區業委會、物業行業關注的焦點話題。4月1日,記者瞭解到,《安徽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已經修訂,將於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調整維修資金繳納比例,交存標準上由原來的按房款計徵改爲按單方造價計徵,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的數額爲物業所在的市、縣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業主辦理商品房入住手續前交納維修資金

即將實施的《管理辦法》明確,業主、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的數額爲物業所在的市、縣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市、縣人民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按照前款規定合理確定、公佈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數額,並適時調整。調整了維修資金繳納比例,交存標準上由原來的按房款計徵改爲按單方造價計徵。業主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面餘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籌。

《管理辦法》還調整首期維修資金交存環節。明確規定已售出的物業,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由業主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向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交存;建設單位自用、出租以及已經竣工尚未售出的物業,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由建設單位在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前向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交存。

業主自行管理維修資金須接受主管部門監督

記者注意到,《管理辦法》還對業主自行管理維修資金作出了規定。明確指出,業主大會決定自行管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持經表決通過的業主大會決議,書面通知市、縣人民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辦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手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辦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手續,並移交有關賬目。業主大會決定自行管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開立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專戶,應當同步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信息管理平臺,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監督。

市、縣人民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業主委員會,應當每半年與專戶管理銀行覈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賬目,並及時向業主公開相關信息。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應當通過轉賬到合同約定的賬戶結算,不得支取現金結算。

簡化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流程

此外,即將實施的《管理辦法》簡化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流程,包括應急維修。同時明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應當由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列支範圍內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實施物業管理但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由相關業主或者物業服務企業制定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管理辦法》還明確,緊急情況下需要立即維修、更新和改造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有關責任主體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辦理。市、縣人民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應急處置方案之日起2日內進行覈實;符合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規定的,應當通知專戶管理銀行辦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手續。應急維修費用應當向業主公示,並從相關業主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中按照專有部分面積所佔比例分攤列支。

挪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最高處2倍罰款

《管理辦法》規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的分攤。規定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的分攤相關業主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規定分攤: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的,由全體業主按所擁有的物業建築面積比例分攤;用於單幢或者多幢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由該幢或者多幢業主按所擁有的物業建築面積比例分攤;用於單元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由單元內業主按所擁有的物業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辦法》增加對維修資金使用監管。違反本辦法規定,挪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數額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違反本辦法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實習生 張亞麗

編輯 許大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