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基本法進度 黃彥男露口風
數發部長黃彥男。圖/本報資料照片
《預測式AI與生成式AI的治理有何不同》政策建議
立法院先前聯席審查《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因意見分歧,最後決議要求數發部7月15日前提出草案版本。時序將屆,數發部長黃彥男表示,有準備資料與立法院討論,但AI基本法牽涉太多層面,若沒想清楚未來恐更混淆。
2025國際資安組織大會10日落幕,黃彥男出席活動受訪談到AI基本法進度,他指出,AI牽涉太多層面,如著作權法、兒少法、性平或個資法等。
他認爲,不能因爲AI基本法就來放寬所牽涉的各個法規,未來若與《AI基本法》相關聯的法律要如何進行修法,如何執行,若沒有先想清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會更混淆,甚至有的基本法鼓勵,但又有其他法規限制,況且《AI基本法》不是特別法,位階也不能高過其他法律,若關係沒有搞清楚,立基本法沒有幫助。
黃彥男說,《AI基本法》版本一定要行政院通過,但數發部跟各團體溝通,發現有很多不同意見,因此還需要再溝通。
對於立委可能以現有版本繼續審議,黃彥男強調,立法要對臺灣推動AI有幫助,不要反而造成社會混亂。並指出,AI真的很重要,但風險管理也很重要,光定義「風險」就很麻煩,如生成式AI產生的語音、圖片都可能製造不當內容,但在產業上如影視、電影又可使用,同樣技術用在哪裡風險都不一樣,確實還有很多考量。
AI進步太快,黃彥男重申,現在跟一、兩年前講的AI不同,以前是辨識型,現在是幫忙人做代理、做決定,風險比較高,要如何管理?很多國家立法,也沒辦法執行,現在都在變化中需要觀察。
另外根據資安院新一期國際資安政策法制觀測,罕見摘錄國際學者文章《預測式AI與生成式AI的治理有何不同》,摘述理由提到,生成式AI快速發展,全球政策制定者正積極尋求有效的監管之道。
然而,究竟該爲此新技術量身打造全新的法規體系,還是僅需修改並沿用現有法律,值得先予釐清再謀定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