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不能說的秘密 出版市場陷信任危機?

▲當AI使用越來越普及,區別並標明「人類創作」或「AI生成合成」,更屬必要。(圖/顏一立)

圖文/鏡週刊.徐淑卿專欄

看到6月底公佈的《文策院2025年第一季臺灣出版市場動態》,中文電子書目比上一季增加1219種。出版量排名前十的出版社,有些應是來自對岸簡中轉繁體出版,但不管來自哪裡,都讓人不免好奇:這裡有多少書是AI生成的?

我想像一種出版旅程。若有人在亞馬遜的自助出版(KDP)上架以AI生成的英文書籍,作者可能假借真實人物或虛構,再以AI翻譯成幾種語言,製作成電子書、有聲書,上架到不同語種的大型圖書銷售平臺。這應該輕而易舉。

當然,在臺灣出中文電子書,毋須繞道亞馬遜,我只是以此假設AI生成書籍來源包含但不限本地製造。尤其若有英文版,有基本訊息的作者資料,有譯者,看起來就像正規的翻譯書了。這種作法可以爲出版品的可信度「加值」。

假若AI生成書籍確實充斥銷售通路,但這是臺灣目前需要在意的問題嗎?不論電子書或有聲書,現在臺灣大平臺上都有看似出自AI的出版品,但銷售未必佳。既然賣得不好,就讓它們放着墊底,充實書量,又有什麼關係?

但是,既然AI生成的出版品已經出現在銷售通路,這就是遲早必須面對的問題。有些國家今年已經開始進行規範,像是中國。

現在網路稍作搜尋,就可見教人如何用AI製作電子書的影片。根據《商業內幕》報導,今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對一家公司展開調查。這家公司教客戶如何用AI生成書籍和電子書,在2022年賺了5千萬美元。被調查的原因是,他們對亞馬遜氾濫大量AI生成書籍推波助瀾,而且顧客投訴,這2千美元的課程,若退訂,難以取得退款。

這麼多人趨之若鶩,意味這不是無利可圖,即使銷售不佳,但它以低成本大量生產,一旦上架,就可能被不知情的讀者購買,從而獲得收入。正因爲讀者可能購買,就產生許多問題。一,讀者可能從書中獲得錯誤訊息;二,當讀者發現內容有問題時,受騙的感覺使他們對平臺與其他出版品失去信任;三,AI大量生成的書籍與人類的創作,價值可以等同嗎?如果沒有清楚標示,價值就會被混淆。最後,AI生成的書籍更容易造假與侵權。

最爲人所知且影響深遠的例子就是,美國出版評論家Jane Friedman在2023年8月發表的文章〈I Would Rather See My Books Get Pirated Than This (Or: Why Goodreads and Amazon Are Becoming Dumpster Fires)〉。

有人使用她的名字用AI生成「垃圾書」在亞馬遜出售。這些書名包括:《從零開始打造吸引人的電子書、建立作者平臺,並實現利潤最大化》、《如何快速撰寫與出版電子書並賺錢》等。Jane Friedman憤怒的是,這些人利用讀者對她的信任,誤導他們以爲這是她的著作,但一旦讀者買了讀了這些書,「卻可能永遠失去對真正作者的信任」。

荒謬的是,要把這些假書從作者資訊中刪除或下架,必須由作者申請,但是誰會有空花這麼多時間監控以你爲名的假書上架?Jane Friedman說,當她在推特說這件事時,有位作家跟她說,過去一週,她就申報了29本不實書籍。

Jane Friedman的文章促成一些改變。當年9月,亞馬遜發佈新規定,區分AI生成與用AI輔助書籍,若是用AI生成必須告知,但這訊息僅供後臺管理,讀者閱覽的前臺是看不到的。

亞馬遜的態度說明電商平臺的被動。有更多內容上架是首要之務,至於是否有責任或必要性,將AI生成的出版品予以標識,讓讀者作爲購買判準,則是另一件事。

平臺態度如此,但改變仍在發生。美國作家協會於2023年10月宣佈將進行「Human Authored」方案,這是一個表明「非AI創作」的作者身份認證系統,可以讓讀者有所識別。2025年美國作家協會開始實施這個方案,並提供官方標誌,證明作者的身份是人類,而不是AI。

作家協會執行長Mary Rasenberger說,這項認證不是拒絕人工智慧技術,而是幫助讀者信任人類作者的情感和原創性。即使使用人工智慧的拼寫檢查或研究工具,但確保創造本質來自人類智力也很重要。

今年1月韓國文體部發布2025年工作計劃,表示將對人工智慧的快速發展和普及預作準備。今年上半年將修訂《版權法》和頒佈《宣傳權法》。首先是推動《版權法》的修訂,包括披露用於人工智慧學習的資料列表的要求。

今年3月中國發布《人工智慧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9月起實施。該辦法提出AI生成合成內容,包含文字、圖片、音訊、視頻、虛擬場景等,必須標識,且從生成階段到平臺發佈均涵蓋在內。

這些行動與其說是抗拒AI,反而是更清楚認知,未來AI會更大量出現在人們的工作中,因此訂立標識辦法是當務之急。這既可以減少濫竽充數,讓人類的創意和AI生成的產品有所區別。而且,若以AI生成來造假,更應該有法律規範。

尤其最近在美國幾個判例裡,允許一些科技巨頭可以不經擁有版權的作者同意,抓取他們的作品來訓練大型語言模型系統。因爲法官認爲,如此產生的結果,不是重複或抄襲,而是新事物的變革。但結果是否如此無害,還需觀察後效。尤其不難想像,未來如果有人使用AI生成內容,卻與某些作家作品高度相似,依然會產生法律問題。

AI不僅改變出版生態,而且也在根本上改變寫作的價值。在巴德學院英文系任教的作家徐華,最近在《紐約客》發表文章〈What Happens After A.I. Destroys College Writing?〉,他提到學生大量使用AI如ChatGPT之後,在大學教授寫作的意義和教育的評量標準都在改變。

他說:「教育,特別是在人文領域,建立在一種信念之上:除了學生可能記住的實用知識外,某個課堂上隨口提及的深奧想法,也許會在他們心中紮根,並在多年後開花結果。人工智慧讓我們每個人都能感覺自己像個專家,但真正讓我們成爲人類的是,冒險、懷疑與失敗。我經常告訴學生,這可能是你們人生中最後一次,有人必須閱讀你們寫的東西。所以就不如老實告訴我,你們真正的想法。」

我們之所以珍視創作,正是因爲它無比艱難,猶如穿鑿洞穴,費時良久纔能有一絲創見。而且寫作的過程本身就是作家思考的過程,而這麼珍貴的內在旅程,不但在AI的生成中被省略,而且在銷售通路上一視同仁,毫不甄別。

倒不是認爲人類的創作必屬佳作,也不是否定AI對人類工作的幫助。AI的確是很好的研究工具,現在新聞寫作應用AI技術獲獎的作品也很多。但是,就像過去人們買書,除了書的主題,也會按照對出版社、作者的瞭解,來判斷是否值得購買,這本身有其「品牌」信任度。因此是否是AI生成的書籍,也應該有清楚透明的標誌,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現在,有越來越多國家正視這個問題,臺灣的作法又是什麼?尤其,當今年9月中國施行人工智慧內容必須標識時,直接將中國AI生成書籍,拿到臺灣上架的出版品,尤其是有聲書,會保留還是設法免除標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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