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年內財務造假案盤點:很多意想不到,多人已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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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深藍財經
撰文丨楊波
2025年以來,上市公司因財務造假問題持續受到監管部門的嚴查,這不僅對公司自身的經營和聲譽造成了巨大打擊,也嚴重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擾亂了資本市場的正常秩序。以下爲您盤點今年以來因財務造假而備受關注的部分上市公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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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發力,行政處罰高舉高打
中船應急:虛增營收3137.24萬元,罰款400萬
7月30日,中船應急(300527)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湖北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2022年年報存在收入確認和壞賬計提不準確問題,導致虛增營收3,137.24萬元、利潤總額714.03萬元,被湖北證監局警告並罰款400萬元;時任董事長唐勇等高管分別被罰70萬60萬元。公司股票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
廣濟藥業:3年虛增3億元營業收入
7月2日,廣濟藥業(000952.SZ)公告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北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子公司濟康醫藥採用總額法確認收入,導致廣濟藥業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報告分別多計營業收入4560.16萬元、13686.00萬元、13820.04萬元。公司被罰款150萬元,公司時任董事長阮澍和時任財務總監胡明峰作爲直接責任人各領80萬元罰款。
諾泰生物:年報虛假記載,高管被罰7620萬
2025年7月18日,諾泰生物發佈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2021年諾泰生物向浙江華貝轉讓藥品技術確認的3000萬元業務收入無商業實質,致使當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3000萬元,利潤總額虛增2595.16萬元。此外,其在可轉換公司債券公開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證監會擬對諾泰生物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74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也處以高額罰款,合計罰款7620萬元。公司於7月22日復牌後被ST。諾泰生物在2024年10月22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等被證監會立案。
*ST廣道:連續6年半財務造假,或被強制退市
6月13日,*ST廣道公告稱收到證監會深圳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通過虛構銷售和採購業務,虛增營業收入14.65億元,虛增營業成本7.54億元。證監會深圳監管局擬對其責令整改,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董事長、總經理金文明給予警告,並處以1500萬元罰款,多名董監高也被處以不同額度罰款。根據告知書認定情況,公司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於2024年12月4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
江蘇吳中:連續四年財務造假,董事長被重罰
7月13日晚間,江蘇吳中(現*ST蘇吳)發佈公告稱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2020年至2023年連續四年財務造假,虛增營業收入超17億元、利潤總額近8000萬元,並隱瞞實際控制人身份,證監會擬對江蘇吳中及公司多名責任人給予警告並處罰款,罰款金額總計達3050萬元,其中對公司董事長錢羣山罰款1500萬元。公司股票自7月14日起被上海證券交易所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若根據正式處罰決定書,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股票將被終止上市。此前,公司於2025年2月2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
鴻達興業:財務造假情節嚴重,已退市
3月21日,已退市的鴻達興業發佈公告稱收到證監會江蘇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周奕豐組織、指使公司在2020-2022年年報及2023年半年度報告中編造、篡改重要財務數據,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被擬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其他多名高管也被處以相應罰款。涉案期間,公司虛增營收合計35.05億元,虛增利潤總額合計40.78億元,財務造假情節十分嚴重。綜合三項違規,江蘇證監局擬對鴻達興業處以1850萬元罰款。
中青寶:年報虛假記載,公司及高管遭處罰
3月16日晚間,中青寶發佈公告稱收到深圳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且未及時披露實際控制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深圳證監局擬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對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最高4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也處以相應罰款。
中裝建設:連續五年少計成本、虛增利潤
3月24日,中裝建設公告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中裝建設及其子公司中裝園林將部分內部承包項目按照自營項目進行覈算,導致2017年至2021年少記成本、虛增利潤,虛增利潤金額分別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9.06%、5.26%、14.74%、3.91%、8.88%,致使公司連續五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深圳證監局擬對中裝建設處以850萬元罰款,公司兩名實際控制人莊重、莊展諾分別被處以400萬元罰款。
*ST賢豐:虛構訂單,虛增業績
3月24日,*ST賢豐公告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廣東證監局認定,*ST賢豐控股子公司成都史紀通過虛構訂單、發貨憑證,將部分豬疫苗預收賬款提前確認爲收入,後再予衝回,導致賢豐控股2023年前三季度合計虛增營收1681.22萬元、利潤總額1147.11萬元。
聯創股份:因收購公司財務造假受牽連
3月22日,聯創股份公告收到《處罰事先告知書》。因巨資收購的上海鏊投公司財務造假,導致上市公司相關資產重組文件虛假記載,並且併購完成後兩年半內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上海鏊投的造假行爲致使聯創股份對應年報、半年報虛增利潤總額,佔當期對外披露利潤總額一定比例。雖已剝離上海鏊投,但該事件對公司的負面影響至今仍在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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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進入刑事程序的高管
力源科技:實際控制人因財務造假獲刑
7月28日,力源科技公告其實際控制人沈萬中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沈萬中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30萬元。力源科技在2021年上市當年就通過提前確認項目進度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此次實際控制人獲刑給公司帶來了沉重打擊。
金通靈:公司及高管被追究刑事責任
7月17日,金通靈發佈公告稱收到檢察機關起訴書,被告單位金通靈及相關6人因以欺詐發行股票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檢察機關認爲,金通靈在2017年至2022年期間,向股東和社會公衆提供記載虛假財務數據的年度報告,其中4年將虧損披露爲盈利,造成投資者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此前,金通靈已遭受行政處罰和民事追責。
紅相股份:實際控制人取保候審,長期年報造假
7月30日,紅相股份公告實際控制人楊成因涉嫌違法被廈門市公安局決定取保候審。2017年至2022年間,紅相股份及其子公司通過多種方式長期年報造假,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且在非公開發行股票、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方面構成欺詐發行,相關公告發行文件存在重大虛假記載。
甬金股份:實控人曹佩鳳因內幕交易被取保候審
7月7日,甬金股份實控人曹佩鳳因涉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被金華市公安局取保候審。其此前因短線交易被證監會沒收違法所得54.92萬元、罰款584.58萬元,此次刑事強制措施標誌着案件性質升級
錦州港:兩名副總裁因違規披露信息被逮捕
7月4日,錦州港公告稱,副總裁寧鴻鵬、曹成因涉嫌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被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逮捕。該案涉及公司2019-2020年通過專網通信業務虛增收入超6.3億元,成爲“專網通信案”中首例高管被刑事追責的案例。
中國天化工(00362.HK):前主席陳昱、前執行董事錢振軒被捕
3月,香港上市公司中國天化工前主席陳昱、前執行董事錢振軒因涉嫌欺詐性虛假陳述、操控股價及挪用股票被捕。兩人通過虛構2000萬港元認購協議及挪用客戶股票價值900萬港元,導致公司自2025年3月起停牌並進入清盤程序。
中新集團(00563.HK):前主席酈鬆校返港投案
7月30日,中新集團前主席酈鬆校因2003-2007年通過虛假物業交易虛增利潤3.3億港元,被控串謀詐騙罪並返港投案。該案歷經香港廉政公署14年通緝,最終進入司法程序。
博天環境:實控人趙笠鈞被批准逮捕
6月,博天環境實控人趙笠鈞因涉嫌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北京市檢察院批准逮捕。該案涉及公司通過關聯交易虛增營收、隱瞞債務等問題,成爲2025年環保行業首例實控人被刑事追責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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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財務造假嚴重破壞市場公平原則,損害投資者利益。監管部門通過“三罰聯動”機制,正逐步構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市場生態,上市公司合規經營與投資者風險意識提升刻不容緩。投資者也需要增強風險意識,謹慎投資,避免因企業造假遭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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