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臨老入花叢!偵探嬤忍一年出手「旅館活捉小三」結果曝

阿嬤發現丈夫外遇,隱忍一年到旅館外抓現行。(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老婦小芬(化名)2024年間,發覺丈夫阿華(化名)頻繁外出、上旅館,疑似在外有小三,但她忍耐下來,直到一年後掌握行蹤直接在旅館外抓現行,遂將小三小花(化名)告上法院。經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判小花應給付5萬元賠償金。

判決書指出,兩人婚姻穩定,過着含飴弄孫的悠閒生活,但阿華去年間突以從事土地開發爲由頻繁外出,小芬調查後得知,阿華是和小花開車出遊,漫步於海岸觀景平臺,甚至到汽車旅館獨處長達近3小時。

小芬做好萬全準備後,今年直接到兩人入住的旅館蹲點,看見丈夫駕車欲離開時便衝上阻攔,阿華見事蹟敗露便直接承認道歉,小花則在一旁沉默地聽着,未有辯解。小芬事後提告小花,並求償100萬元。

小花庭上辯稱,自己和阿華單獨開車出遊、出入汽車旅館,均屬工作上正常合理的互動,沒有進行逾越倫理或法律界線的行爲,且小芬和阿華的婚姻關係早就破裂,稱小芬是想把婚姻不睦的責任推諉給自己。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阿華曾坦承兩人不倫,「今天就算沒有她也會有別人啦!」、「我們裡裡外外打拚,風花雪月總會有的嘛」、「今天夫妻這樣,我對不起妳,我…我對不起妳!」且單獨駕車出遊、相偕漫步、並肩觀海並單獨出入汽車旅館等情,確實逾越正常男女交往的情況,判小花應給付5萬元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