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的感情說散就散 沒還機車慘了!男子被前女友告侵佔
新北1名24歲陳姓男子騎着前女友的機車,被保安大隊員警攔查時,才得知機車已被註記失竊(侵佔案件),原來陳男兩週前纔跟女友吵架、雙方分手談不攏,沒想到交往以來一直跟女友借用的機車沒歸還,竟被提告侵佔,陳男當下面露難受神情,7年的感情說散就散,還因此被送法辦。
新北保安大隊第二中隊員警駕駛警車,巡邏時經過三重區三和路與重新路口時,發現警車前一輛機車被註記爲失竊車輛,隨即上前攔停,陳男被攔停當下,員警告知其機車被報案遭侵佔後還一臉狐疑。
原來他與女友在交往7年期間,女友一直都把機車借給他使用,只是在2周前陳男與女友吵架,過程中女友有表示要討回該輛機車,但原本還以爲會和好如初,陳男便不以爲意,所以遲遲每有歸還機車。
不亮,女友早已下定決心分開,不但搬離共同住處,還因爲多次要求還車未果,因而到派出所報案機車遭到侵佔,警詢後,將陳男依侵佔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新北警保安大隊呼籲,對於侵佔他人汽機車、或竊取他人汽機車或號牌在路上行駛者,切勿心存僥倖,挑戰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維護治安、保護民衆財產的決心;向他人借用物品,務必於約定時間內歸還,千萬不要因爲貪小便宜或貪圖一時方便而誤觸法網,最終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