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個方面28條措施出臺,中證協明確未來工作重點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中國證券業協會近期向各家券商下發了《中國證券業協會關於加強自律管理 推動證券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明確了協會今後一段時期的職能定位、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主要內容包括指導思想、總體目標以及7個方面的28條措施。有觀點指出,證券公司是投融資的橋樑,是資本市場重要的樞紐機構。協會作爲證券行業的自律組織,在服務行業、服務監管方面具有特別的優勢。協會研究制訂了《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自律管理的組織基礎、制度基礎和工作機制,對有關工作事項作出系統部署。

28條細則措施深化證券行業全方位建設

《實施意見》的總體目標是建立健全與證券行業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自律管理體系,強化科技賦能,創新服務手段,不斷增強自律管理和服務工作的科學性、實效性,暢通傳導機制,引導證券公司更好地服務國家戰略,強化行業合規風控管理,促進行業功能發揮,加強協會自身建設,推動形成“功能發揮更有效、經營理念更穩健、發展模式更集約、公司治理更健全、合規風控更自覺”的良好行業發展生態。

主要措施包括完善自律管理體系,加強保薦承銷業務自律管理,引導督促服務功能發揮,加強合規風控體系建設,加強輿論引導和預期管理,弘揚中國特色金融文化以及加強協會自身建設等7個方面。

具體包括28條:

(一)完善自律管理組織體系,更好發揮協會在證券行業治理體系中的作用。

(二)加強自律管理制度建設,進一步打造“簡明、清晰、友好”的自律管理規則體系。

(三)強化自律規則實施監督,保障有效落地執行。

(四)優化評估評價機制,提升行業高標準服務能力。

(五)加強保薦承銷業務自律管理,提升投行執業水平。

(六)加強網下投資者自律管理,推動形成合理的詢價報價定價生態。

(七)做好規劃、引導和動態跟蹤,推進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建設。

(八)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九)打造綜合服務能力,全面提升專業服務質量。

(十)強化債券業務自律管理,推動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

(十一)加快發展財富管理業務,深入推進投資端建設。

(十二)發揮證券行業功能,推進場外市場建設。

(十三)推動證券業國際化,提升對外開放水平。

(十四)強化投資者權益保護,築牢市場發展的基礎。

(十五)完善從業人員管理和考試培訓工作,常態化開展行業交流。

(十六)持續推進合規風控體系建設,提升風險管理能力。

(十七)強化重點業務風險監測監控,提升風險防控能力。

(十八)加強場外業務交易報告庫建設,強化風險監測預警。

(十九)持續提升行業網絡和信息安全水平,推進行業機構數字化轉型。

(二十)引導行業積極發聲,增強正面宣傳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十一)壓實聲譽和輿情管理責任,樹立行業良好形象。

(二十二)推動行業文化建設走深走實,優化行業發展生態。

(二十三)督促證券公司落實穩健薪酬要求,加強誠信和廉潔從業管理。

(二十四)積極引導履行社會責任,提升行業社會聲譽。

(二十五)持續強化政治建設。

(二十六)切實履行上級黨委職責,加強下屬單位管理。

(二十七)加強幹部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八)持之以恆正風肅紀。

加強保薦承銷業務自律管理

進一步而言,在加強保薦承銷業務自律管理,服務股票發行註冊制走深走實方面,《實施意見》明確,其目的在於通過督促證券公司提升保薦、承銷、定價三大核心能力,優化網下投資者管理,推動形成買賣雙方充分博弈、優勝劣汰的市場化約束機制。

首先,研究完善發行承銷自律規則,進一步細化明確上市項目篩選、輔導、盡職調查及上市後持續督導等環節的執業標準,壓實“看門人”責任。

其次,完善承銷商發行定價能力評價,督促承銷商充分提示風險、審慎定價,全面提高承銷定價核心能力。研究將投價報告質量納入投行執業質量評價體系,督促承銷商高質量出具投價報告。

第三,進一步規範保薦承銷費用收取,關注不正當競爭行爲,嚴禁階梯遞增收費。

第四,壓實網下投資者註冊環節證券公司的推薦把關責任,持續動態強化適當性管理,逐步優化網下投資者結構和數量,培育長期核心投資者。

第五,研究建立網下投資者評價篩選機制,發揮分類名單、“白名單”等管理機制作用,更好發揮長期資金在新股定價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