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千萬買12年拖船被騙「竟是36歲古董」 倒楣航運董座還挨告
▲北檢偵辦陸海公司購船入籍案,將提供假文件掩飾船齡的李姓中間人提起公訴。(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上櫃航運股陸海公司斥資6千萬元,從日本買來1艘出廠12年的拖船加入營運,卻在申請國籍證書時,被航港局發現船籍資料是假的,這艘已高齡36歲的老船,早已超過入籍年限,陸海白付了訂金3千萬元,董事長何英津還被移送法辦。臺北地檢署調查後,13日以犯罪嫌疑不足等理由,將何英津處分不起訴,另依僞造文書罪起訴負責購船事務的李姓中間人。
陸海(5603)主業貨櫃運輸、重機件運輸,2022年底因業務需要,全權委託李姓中間人尋找洽購適宜的拖船,李男很快就回報,有1艘日商「株式會社アクテイバ」的「SEE GRADON NO.7 海龍7號」符合要求,陸海隔年1月就簽下日幣3億元(臺幣逾6千萬元)的購船合約,船隻也很快就抵達高雄港,並以2011年出廠的證明文件,獲得臨時船籍。
但是航港局在後續審覈時發現,這艘船的原始船籍、噸位證明等申請文件互不相符,主管機關直接調查船舶識別編號,並請駐外單位協助追查,原來這是艘1988年出廠的老船,依照我國《船舶法》與相關規定,輸入現成的拖船年限不得超過12年,這艘假冒「海龍7號」的拖船根本不能取得中華民國籍。
航港局因此將陸海董事長何英津與李姓男子依僞造文書罪嫌送辦,檢察官調查認爲全案都是由李男犯下,無證據顯示何英津知情且涉嫌犯罪,因此僅起訴李男,而處分何英津不起訴。至於陸海先前已陸續支付的半額價款,經李男先下切結承諾幫忙向日商追討後,遲遲沒有下文,陸海已向法院提告要求李男全額賠償並獲得勝訴。